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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今年7月至8月,区政协对全区涉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十余个部门、镇街及下属机构进行了调查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各界群众的意见。调研结果表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开创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但目前在保障种类、保障水平、覆盖比例、资金保证、政策配套及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构建和谐××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社会保险稳步推进

  我区坚持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日趋完善,医疗保险稳步实施,失业保险逐步规范,工伤保险顺利运行,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XX年6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达到650户7.5万人,离退休3.9万人全部纳入了社会化管理。医疗保险参保单位674户10.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到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812户6.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337家3.6万人。

  (二)城乡低保体系初步建立

  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XX年共保障低保对象9.9万户次,保障人数17.7万人次,年发放低保金2058万元;今年7月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10元/月。从XX年元月起,我区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纳入农村低保2465户4349人,年发放低保金210万元,年人均领取低保金400多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救助全面实施

  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灾害应急救助、农村大病救助等10项救助制度。XX年以来,共安排救灾资金634万元,招标采购救灾粮980吨,救济灾民39200人次;帮助灾民恢复住房1900户,重建住房6450间。XX年建立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市、区两级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74万元,救助标准均上调至1000元;今年我区大病救助27户,发放救助资金3.5万余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全区拥有农业人口的15个镇、街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参合农民人数29.5万人,其中,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合计7898人,参合率达84.52%。从总体运行情况看,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效果。

  (五)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日趋完善

  我区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双拥共建工作,社会优抚政策得到了落实。近三年来,我区累计发放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三属”对象抚恤金、伤残军人抚恤金、带病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700多万元。为城镇和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6万元,优待率达100%。修建完成拥有240张床位的××区社会福利院,修建完成军队干休所1个,建立民政福利企业66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重道远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率低

  一方面由于部分民营企业主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因经营效益不好,把为职工投保视为企业负担,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另一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完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造成目前社会保险发展不平衡。一是养老保险以城镇职工为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仅占总数的10%左右。二是失业保险由于自己不积极、企业不重视,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仅占总数的8%左右。三是煤矿等高危行业对工伤保险重视程度高,而纺织等低危行业意识较差。四是五大社会保险基本没有覆盖城市居民和农民。

  (二)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群众意见较大

  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XX年4月起在全市率先启动,但至今未纳入市级医保统筹,存在着多方面缺陷。一是职工到区外就医不方便,既不能直接刷医保卡,也不能直接享受区医疗补助;二是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差,普通门诊不能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大低于市级统筹水平;三是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失业职工,以及城镇其他无业居民没有纳入其中。四是筹资水平低,政府投入少,国有企业退休老职工占参保的比例大,发病机率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弱。

  (三)社会保险和救助资金不足,保障不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庞大,涉及的范围广、人口多,需要的资金总量大,我区虽竭力加强资金筹集,但还是不同程度存在着资金缺口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扩面困难,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参保积极性不高。XX年开始出现基金积累负增长,预计今年基金积累赤字将达261万元。二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欠费严重,导致基金征收率仅为76%。XX年应缴基本养老保金5.91亿元,实际只征收到4.48亿元,拖欠达1.43亿元。三是农村特困救助标准较低,每人每年1000元,低于其他区的水平。四是救灾预算每年区财政仅有30万,不能有效救助频发的自然灾害。

  (四)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政策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制不健全、监察手段不足有关。一是立法滞后,目前国家和重庆市都没有一部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由于社会保障没有上升为法律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企业事业单位欠交、延交、拒交保险费的现象屡屡发生。二是部份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少数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不愿为其雇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投保,劳动者只要提出维权要求即有遭到解雇的可能。三是外出农民工社保账户转移困难。有的农民外出沿海地区务工,进厂后企业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但农民工返乡后,由于内地没有配套的体系,其社会保障帐户不能顺利转移和延续。

  (五)服务体系不健全,影响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便民、利民管理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社会保障相关机构的现状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一是人员编制不足,如养老保险业务量大,只能长期聘用10名临时工开展工作。二是经费短缺,无法保障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咨询活动和日常耗材的开支;三是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审核、汇总补偿数据全靠手工处理。

  (六)农产品生产无保险,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差

  农业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约束的弱势产业。由于农产品生产没有保险,即便是发展较好的种植、养殖农户,一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流行疫病侵害后,就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由于没有政府兜底,所以不愿涉及农业保险领域;即便愿意涉足农业保险又出现他们愿保的项目农民不愿投保,农民想投保的项目他们又不愿保的现象。农民始终无法摆脱后顾之忧,严重影响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

  三、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各方联动、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增添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二)贯彻城乡统筹原则,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覆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制度、特困群体救助、农产品生产保险等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和一体化。

  1.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首先是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其次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再其次是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级财政各拨付一部分资金,加上被保险个人上交的保险费组成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运作模式解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换社保和征地补偿换社保的新途径。

  三是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行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没有覆盖以前未加入基本养老保险的破产、改制集体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变市民人群。因此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完善,逐步把这部分人群纳入养老保险。

  2.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是完善城镇居民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动态管理和信访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社区低保听证会制度,既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又要真正做到该享受的一个也不能漏掉,不该享受的一分也不能给,保障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是拓展农村低保覆盖面。我区从XX年元月起初步建立起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虽然目前已纳入农村低保2465户4349人,但从数量上看还没有完全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因此要进一步拓宽低保覆盖面,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逐步实现城乡接轨。XX年我区农村低保年人均领取救助金为400多元,而且“门槛”较高,与城市低保每月210元,全年2520元差距太大。目前《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之中,我区应借助新办法的实施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终实现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接轨。

  3.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一是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要积极主动争取早日将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全市统筹,增强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参保职工报销比例,解决参保干部群众异地看病和经费报销的困难。

  二是尽早启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XX〕113)决定今年在江北、九龙坡等区启动试点,XX年扩大试点范围,XX年试点区县达到80%以上,XX年在全市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我区要抓紧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衔接,争取XX年进入第二批试点,尽早把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市居民纳入医保体制。区有关部门应做好摸底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制定和其他工作准备。

  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群众普遍反映目前我区新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报销比例太低。因此要结合我区实际,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对我区补偿方案作局部调整,提高农民的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单病种定额补偿具有效率高、能促进医疗质量提高、基金透明及便于基金管理等优点,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实施精神病等单病种收费限价管理和定额补偿制度。

  4.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补充和配套措施,以帮助解决因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围绕孤寡、残疾、大病、重灾致贫者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对象,建立以灾害救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为核心的救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合力,形成以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特别要注重对因灾害造成住房搬迁家庭、大病致贫家庭及特困家庭子女入学三大特困群体的救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积极探索农产品生产保险的新途径

  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产品生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补贴。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市场竞争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首先开展以针对自然灾害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政策性保险业务,逐步形成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

  在自愿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原则下,对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推行基本险,对其他农产品以自愿为前提推行非基本险,对符合农业产业导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予以专项保险费补贴,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稳定的社保资金来源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十五”期间区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8%,而“xxx”期间计划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只占总支出的13%,两相比较下降了5个百分点。区财政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实际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求,合理调整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应有相应的增长。

  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统筹互济,如果没有覆盖全社会的“面”,没有包容所有劳动者的“群”,就无法达到这个基本要求。只有扩大覆盖面,才能增加基金收入总量,才能降低抚养比,才能互助互济,平衡不同企业的负担。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确定扩面方向和重点,及时把外商投资企业、新兴行业、多种经济成份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纳入覆盖范围,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三是依法加强基金征缴。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企业缴费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呼吁国家立法机关予以关注,尽快通过国家立法逐步实现“变费为税”,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具有稳定的来源。

  四是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集中部分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和转让收益用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解决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构建以公办养老机构为示范,以城乡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二是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社会福利事业,着力统筹城乡安居生活,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城市“双困”家庭和农民变市民的住房问题,加快农转非安置房和农民新村建设,建设城乡新型社区。

  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募集资金,用于各项社会救助事业。但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确保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五)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监管社保基金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是监督低保管理工作。要不断提高低保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法律意识,强化责任机制,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制度,促进低保工作依法、公正、公开、廉洁地进行。加大普查力度,确保低保金的公平、公正发放,排查“假低保”户,杜绝宁吃低保、不要低薪现象发生。民政部门在加大低保检查力度与提高自身监督效率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监督企事业为职工“买保险”。要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公民参加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沉到底层”,密切关注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入保”情况,切实保证职工的社会保障落到实处。

  (六)整合社保工作机构,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社会保障种类繁多、机构重叠,加上我区医疗保险未纳入市级统筹,增加了运行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整合工作机构,是我区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是成立区城乡社会保障局。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五大保险业务管理单位归口合并,成立独立法人的城乡社会保障局,同时将卫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民政局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职能划归该局,改变目前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现状,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归口管理。

  二是把农村医疗救助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农村医疗救助是指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因此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应当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三是增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编制,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推进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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