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兴化市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兴化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兴教教育〔2023〕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兴化市中心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1.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学校按照划定的施教区进行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2.依法保障,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
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学生一个公办学位。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领取并填写《2023年秋季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由学校集中报教育局教育科。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统筹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3.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校的招生办法、入学条件、新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招生对象及招生年龄
1.具有中心小学施教区的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持有效房产,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动人口,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 )。
施教区范围
中心小学施教区
招生分类
第一类 具有中心小学施教区的户籍新生(原件)
户籍在荻垛中心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户口簿;
2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备查);
第二类 在施教区内有房产无户籍(原件)
已在中心小学施教区内购房并居住稳定,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必须是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此类新生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户口簿;
2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备查);
注意:上述第一、二类新生在网上报名,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新生不得在网上报名。
特殊情况提醒
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申请就近入学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父母、学生的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无住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或者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父亲为独生子可以祖父母的房产入学,母亲为独生女可以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此类型的学生不在网上申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第三类 流动人员以及在我校施教区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此类新生到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且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 户口簿;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由荻垛公安分局出具);
5 租房协议(所在村居委会盖章);
6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 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备查);
第四类 残疾儿童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分别到泰州市、兴化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者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纳入学籍管理。
第五类 优抚优待人员子女
依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3〕5号),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对象子女入学给予相应照顾。
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请相关幼儿园填报2023年一年级适龄儿童调查表,开展施教区内2023年一年级适龄儿童摸底调查,汇总。
第二阶段:发布招生公告
7月16日,发布招生公告,请搜索、关注公众号兴化市荻垛中心小学
第三阶段:网上报名(7月21日—7月24日)
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我市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上述第一、二类新生请在规定时间段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一部手机只可为一名学生报名)。如再为第二位学生报名时,就视为第一位学生报名信息改变,即只有第二位报名成功。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第四阶段:网上审核(7月25日—7月26日)
学校组织人员对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新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身份证号、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号等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审核结果及时通过平台短信告知学生。
第五阶段:现场报名(7月28日—7月29日)
未完成网上报名的第一、二类新生以及上述第三、四、五类新生于7月28日—7月29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第六阶段:信息核对、资格审核、实地走访(7月30日—7月31日)
学校组织人员对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新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身份证号、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对学校留存的新生入学档案中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并对儿童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走访。
第七阶段:公示新生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8月7日)
经复核、走访,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
温馨提示:施教区学生补报时间为8月25日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招生政策。学校严格执行市局的招生政策,按市局有关规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阳光操作,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公开透明操作,规范招生行为。坚持“零择班”原则,邀请主管部门领导、家委会等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
3.严明纪律,压实招生工作责任。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小组,负责做好与市局、镇政府、法律服务机构、各幼儿园、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招生方案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相关自查报告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20-04-26
2018-12-03
2018-12-03
2018-12-03
2018-12-03
热门自查报告
2018-06-27
2018-12-18
2018-08-31
2017-09-28
2018-10-09
2018-12-06
2018-10-09
2018-08-25
2018-08-25
2018-09-08
2018-12-07
2017-12-23
Copyright© 2012-2024 自查报告网 https://www.zichabaogao.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3012687号-2
版权声明 自查报告网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自查报告网站内相关内容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版权和其它相关知识产权。自查报告网的注册商标,LOGO图标等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