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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更好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统一要求和部署,近期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细化落实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初,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梳理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等六大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推进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28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2.量化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研究并制定并下发《2014年XX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77号),明确对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就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有关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电子政务应用推广、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和基础设施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市级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将计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

  3.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2014年7月31日,开通上线绍兴官方微博、微信“@绍兴发布”,经过短短4个多月,“绍兴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粉丝数量已超过8.1万人,累计发布各类资讯1300余条,为民办实事上百件。“绍兴发布”主平台上线后,还切实承担起引领全市微政务传播格局的主体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1家市直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学校开通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并已统一加入“绍兴发布”政务微博(微信)集群。“绍兴交警”、“绍兴环保”、“绍兴旅游”、“绍兴公安”、“市教育局”等一批政务微博、微信已成为发布信息质高量多、拥有粉丝众多的政务微博、微信。为此,绍兴发布政务微信荣获2014年度十大政务传播力奖,位居全国第十,成为浙江省唯一获奖地级市。今年,还创新开展电视直播评议活动,公开政府部门政务活动情况,目前已经开展了“行风热线:局长,我问你说”聚焦城管执法、“行风热线:局长,你做我评”聚焦环境保护2期电视直播评议。通过组织76家部门(单位、行业)开展“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对2013年度收集的4300多条意见建议。开展政府民生实事公开征集活动,通过在《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天天商报》、绍兴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民生实事并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进行宣传和发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征询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确定的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二、按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市级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把好现有职权的梳理、清理、审核以及公布等关口,切实推动简政放权工作。通过“清权”,49个市级部门共梳理出各类职权8781项;通过“减权”,除7个基本不涉及对外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以外,40个市级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4045项(含共性权力7项)。对于清理保留的行政权力,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由实施部门从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职责入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并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按照“并联审批、串联深化”的要求,明确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各区、县(市)对口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处理口径和审核标准,确保市县联动、同步推进。全市6个区、县(市)均已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要求,于9月底在各地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公布;10月底,统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正式公布。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市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专门下发《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按要求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和部门预算情况。2014年3月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关于全市及市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财政总预算公开表》;2014年7月在网站上公布《2014年XX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和《XX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2014年11月在网站上公布《XX市财政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今年重点抓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红十字会专项审计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并在绍兴日报公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结果和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社会反响良好。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为让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共资源的分配及公共利益有更多的知情权,更好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我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10个栏目,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设置了综合页面、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产交易五大类20多个栏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包括信息提供、内部流转、领导审核等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落实责任科室并配备了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公开查阅点和3个申请受理点,有专门人员进行网上值班、咨询解答、投诉处理,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充分披露各种政务信息和交易信息。国土部门依托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科学设置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国土业务、办事大厅、在线查询、公示公告、互动平台等栏目,其中政务公开子平台布局了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政信息等子栏目,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增强了政务的透明、公开。今年来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37条,其中土地出让24条,行政审批5条,土地发证业务公告120条,其余综合类488条。依托档案查询平台,为城中村改造、土地发证、明确权属、案件诉讼、证件补办等利用服务对象,累计提供各类档案查阅、利用6406卷,共计1714人次。规划部门通过实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等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主动公示规划编制项目、建设项目规划批前、批后等广大群众关心的事项。2014年在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或变更各类信息300余条,在市党政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200余条。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我市注重对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1.加强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份,通过绍兴教育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党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教育信息1500余条,图片信息48条,涉及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基建项目工程办事流程、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大中专招生,职高、普高招生,初中招生等各类招生都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纪律、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各个方面。

  2.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阳光工程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公开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阳光用药指标”等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3.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我市专门制定下发《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XX市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136号),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上公示采购要素,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公示中标(成交)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4.推进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下属就业局、社保局等网站主动公开政策信息 217条,其中,就业帮扶政策35条,社保政策 13条。在去年年底开通了“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今年以来根据试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不断优化办事环境,所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六公开”,133个事项进行了首批实现网上办理,全市网上办件量突破50万件。今年10月和11月开通了XX市人力社保局政务微博、微信,对外发布有关政策和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我市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社会关注的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我市环保部门实现部门门户网站和市党政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同步,2014年度共计公开各类环保信息1400余条。其中包括对建设项目审批公示383条,项目验收公示174条,排污权审核公示20条,辐射项目公示24条,排污收费公告8条,环评质量快报、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备案情况等 40条。作为全省环保系统唯一一个试点单位,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今年共公开85条行政处罚结果。积极响应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建设要求,今年重点公开事项栏目共公开127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在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的基础上,在部门官网提供了实时查询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台的链接。开设“数字看环保”信息专版,自今年3月起,每月28日的绍兴日报上刊登信息公开专版,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如空气环境质量、“清水工程”55个断面水质考核情况;公布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包括2014年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包括案情及调查经过、处罚结果等(11月专版),热电企业废气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执法常规数据、项目审批情况、“三同时”验收情况、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等。开辟“环保e超市”,将网上办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境科普等栏目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打包呈现,方便群众和企业查阅相关信息。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我市安监部门在局机关各处室XX县(市、区)安监局、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安监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建立覆盖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通讯员网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基础性保障。通过政民互动平台、网上信访平台、效能投诉功能等,畅通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2014年1-12月份,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条,全文电子化公开率达100%;共接受群众咨询423次,其中电话咨询306次,当面咨询89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28次。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今年以来,通过门户外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信息1200余条,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药品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1092家,包括守信(a)等级596家、基本守信等级(b)430家、失信警示(c)等级46家、严重失信(d)等级20家;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22家。政策文件类信息237条。今年共接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咨询41032次,其中电话咨询2851次,当面咨询37507次,网上咨询674次,均在15天内完成回复。

  (六)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市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

  2.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基本上在收到申请后,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以更好正确理解申请人所需信息。为做到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基本上每件申请公开的信息都与法制办进行沟通对接,在法定期限内做好答复工作,对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对非本单位公开的申请件,做到书面告知的同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3.加强与各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级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不同公开权限、公开部门的申请件及时交转相关部门,并同时告示申请当事人。

  (七)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试点工作,专门制定下发《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绍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4]96号)推进该平台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XX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提速工作,XX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已进入招投标工作阶段。

  2.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权力运行系统实施指南(行政审批等事项)》,逐项确定了每个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接入统一权力运行系统的实施模式和开展网上申报的业务模式,明确事项能实现的最少上门次数目标。

  3.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接入工作,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的个人用户对接工作。同时,互联网用户注册、登录入口统一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外网统一申报页面已经完成和省政务服务网对接。

  4.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技术规范》要求,改造完成了XX市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大力推动网上审批应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批办理、服务各环节的电子化程度。完成了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数据交换绍兴平台硬件和电子证照系统部署。计划下一步完成本地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入库工作并交换至省中心数据库,市权力事项库与省权力事项库事项对接,市办件库与省办件库数据进行交换。

  (八)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市制定下发《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40 号),明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主动发布机制、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健全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在这次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再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以工作繁忙、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为理由,政务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导致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表现为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长期性的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2015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2.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内容维护,加快推进“阳光工程”专题网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的版块、进一步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等,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和及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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