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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范文

2018年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范文

篇一: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强调以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朱玉主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会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并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办党组、办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处、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处级以上干部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班子成员先后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贵州日报》等媒体多次刊载了朱玉主任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访谈文章。朱玉主任应省委党校邀请,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第三期专题研讨班上就《谈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省直部门、市州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党校春季主体班学员400余人听取报告。

办有关领导参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团,赴遵义市、黔西南州等地宣讲。根据省委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起草《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关键词解读。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郑云跃来我办作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辅导报告。按照省委安排,朱玉主任参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广智主持召开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专题调研座谈会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依据我办工作职责和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定《省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责任分解表》,将各项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意见责任分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提出《关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建议》。向省委改革办报送《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事项》。四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及时上报《关于增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成员及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的建议》,并经省委同意,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陈鸣明副省长任专题组组长。拟定《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xx年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认真履职专题组办公室职能,报请陈鸣明副省长召开六次专题组会议,起草有关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努力做好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审定《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分别向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起草《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向孙大发将军率领的全国人大视察组报告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受到视察组充分肯定。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向中央调研组和省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完成20xx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申报和《20xx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报告》,我办申报的“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得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奖。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和《情况通报》,就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提出6条建议,分别向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直目标办报告。省委书记赵克志对此批示“朱玉同志工作很好。同意所提6条建议。”陈敏尔省长批示“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得很好,值得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谌贻琴、宋璇涛、秦如培、陈鸣明等省领导和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对此作出批示。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部署,组成12个现场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根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对赤水市、云岩区、白云区等17个“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申报命名对象依法办事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全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2月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对20xx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对全省部分市、州政府以及贵安新区管委会,部分县(市、区)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组织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调研起草工作,并报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四是全面参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稿起草工作。根据省委起草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件的要求,全体办领导参与,组织到部分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形成陈鸣明副省长领题的《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题研究》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评估检查机制》等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省委参阅。朱玉主任和有关办领导参与省委政研室牵头的文稿起草组,多次参与文稿起草座谈、讨论,对文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向省委政研室报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议文稿。五是积极协调中央和省新闻媒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日报等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组织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报道。8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贵州:为市场松绑,给区县加油—“放、接、管”并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前后,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文章10余篇,集中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取得的成效。

三、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对立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是完成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公路、专利、邮政管理等10件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罚没财物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港口管理等6件省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工作。二是组织科学编制20xx年立法计划。对38个省直部门、1个市政府申报的65件立法项目逐项论证。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向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上报请示,主动征询省领导对立法项目安排的要求和意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将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修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以及清理出的没有上位依据设定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涉及的23件地方性法规和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起草并上报省政府《〈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充分发挥立法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四是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为做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先后深入黔东南、黔西南、黔南及毕节市、三都县调研,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中,深入黔东南凯里市、麻江县、宣威镇及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村民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认真完成《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矿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63件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厅局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办理工作。六是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力争使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做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召开相关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介绍《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规定》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举办4期全省规范性文件制作和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从事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735人。统一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制定《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格式》,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方法和文书格式。二是对72件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到省发改委、财政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给予现场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28件违法规范性文件提出纠错,对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130件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编号,并对全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受理贵阳市上报省政府备案的政府规章10件。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发布《贵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受理、办理、决定等作出制度安排,扩大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渠道。根据群众举报,受理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贞丰县居民对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责成主管部门对该《通知》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内容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公民对《晴隆县城(乡)镇燃气经营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及时转送晴隆县政府法制办妥善解决该文件存在的问题。

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等十多个企业提出对《贵州高速公路招投标评标办法》及加分细则审查申请,对上述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去函要求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并向企业做好说明等相关工作。五是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有关规定清理工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牵头组织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在全省范围继续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制度规定,废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六是制定省政府规章英文翻译工作方案,组织、聘请法律英语专家对20xx年公布的9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翻译。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从省直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办公。办领导带队专程前往中编办汇报我省审批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帮助。组织赴江苏、浙江、广东、安徽、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工作经验。深入省发改委、省投资促进局、省环保厅、贵安新区、黔西南州、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情况,起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减少、规范、创新、建制4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明确年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二是清理20xx年度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接、放、管”。对国务院20xx年以来取消、下放、合并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核对,承接了86项,公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0项,下放21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合并39项为15项。向社会公布省直机关行政许可事项30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项、行政服务事项408项、行政处罚1009项、行政强制119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直部门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方面标准化,明确服务规范,规范行政裁量权。委托毕节市政府法制办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布市、县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示范文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4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行政服务事项209项。组织调研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

组织对投资项目以“联审、联办”为核心,规范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加快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并在省直机关运行。四是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分批下放贵安新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向社会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配合省编委办做好省直机关下放省直管县市权力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下放仁怀市、威宁县行政管理权限。积极参与省编委办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省编委办起草修改《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决定》,赋予试点乡镇行政服务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82项。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五是自觉接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组织的专题询问,积极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陈鸣明副省长、张玉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等13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问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成效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六是对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总结,起草《贵州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报告》,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对瓮安县、兴义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进行认真研究。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报经谌贻琴常务副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同意后,与省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派员参加贵安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指导贵安新区开展组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七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与省民宗局、省环保厅等部门举办7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14334个、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422个。

六、依法办理法律事务,积极担当法律顾问职责

认真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法律顾问事务。一是依法办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228件,比去年增加80件,增长54%。其中重大决策事项49件,省政府领导交办法律顾问事项13件,一般性法律审核事项107件,合同审查事项8件,其它法律服务事项51件。如积极参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对省政府与保利集团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奥凯航空等合作协议、合同出具法律建议,参与处理贵州饭店与香港汉山公司股权纠纷等。

二是认真完成省政府领导交我办牵头办理的法律顾问事项。根据陈敏尔省长、谌贻琴、蒙启良、秦如培、陈鸣明副省长批示,我办牵头,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政府金融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开展专题调研,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调研报告》,对积极稳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王江平副省长要求,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对事故煤矿关闭处置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关于事故煤矿关闭后处置意见研究情况的报告》,依法依规提出事故煤矿关闭处置法律意见。根据陈鸣明副省长批示,对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进一步规范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形成有关调研报告和《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陈敏尔省长先后两次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既注重总体上的法律顾问,又重视个案咨询”。省委原副书记李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组织部长孙永春、政法委书记秦如培以及副省长陈鸣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作出批示。制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全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室,41个省直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24个部门聘请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在我省召开部分省、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我省应邀在会上介绍相关做法与经验。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方案》,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省委党校下发《关于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牵头起草《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经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后报送省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是完成协助筹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工作。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制度规范提出修改建议。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考察组到四川、江苏两省就办事公开进行了学习考察,向省政府提出考察调研报告。对《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和《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7件,经审查依法立案受理78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不予受理49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转送其他有权机关解决并书面告知申请人50件。依法办理受理的案件,审结71件(9件为20xx年留存),其中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11件,撤销5件,责令履行13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1件,尚有15件案件在审理中(含20xx年留存)。

二是认真落实赵克志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赵克志书记5月15日在我办《20xx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上批示“很好!望认真总结提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 “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市县两级政府建立集中行政复议力量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赵克志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组织起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待省政府研究决定后印发施行,拟在全省范围内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

三是加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对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总结验收作出布置安排,完成阶段性总结验收工作。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组织召开全省第七届行政复议协作会,深入分析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的问题,促进案件审理经验总结交流。参加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和研究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制度座谈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省政府的委托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代理,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3件。根据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讨论《行政诉讼法修订案(草案)》,提出相关修改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认真组织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新要求,拟定向省政府汇报意见建议。会同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与省高院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工作衔接配合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依法做好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的协调工作。全年共收到国务院受理的最终裁决案件5件,已按程序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同原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做好国务院法制办来黔开展案件调查和听证会的相关工作。对于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涉及赫章县用地一案的最终裁决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起草专题报告,并按省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办理程序。六是为做好《仲裁法》颁发20周年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开展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统计情况报送工作。印发《关于20xx年度联系仲裁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仲裁工作联系会,指导仲裁机构健康发展。

八、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打造过硬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朱玉主任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先后到铜仁市和遵义市,介绍我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经验。下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机关内部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息烽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实》、《王怀中的两面人生》等教育、警示片,参观贵州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黎平会议会址,观看文学话剧《文朝荣》汇报演出等。坚持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省有关领导全年近20次对我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考核、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工作要求。机关行风评议我办在55个政府部门中排列第三位。我办党组被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接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办开展“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0月15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永春在《省政府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体会》上批示:“朱玉同志的这篇文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省直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一位党组书记抓作风、抓党建的责任担当。他们的整改措施也是到位的,开展活动前后变化也是显著的。望用好这一典型,推动省直机关参加第一批活动单位持续抓好整改、抓好作风建设。真正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真正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 10月27日,《贵州日报》头版刊登了《真抓问题查找狠抓整改落实——省政府法制办“两手抓”抓出作风建设出实效》的典型宣传文章。

二是认真抓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根据省直目标办20xx年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度职能绩效目标》,并按季度报送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开展内设机构二级目标绩效考评和机关“十项绩效工作”评比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行政执法监督处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办领导、处长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有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办干部职工及部分省直部门法规处处长开展讲座活动。办机关党委承担《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并获20xx年度全省党建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6名同志交流轮岗,激发工作创新热情。组织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目标绩效管理会议,制定办党组成员、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清理报告工作。四是完成机关干部人事、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和1名副厅长级领导职务的选拔工作。

组织进行1名副处长和2名副调研员的选拔工作。通过基层遴选方式,新进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博士、4名硕士。组织实施各类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4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公务员局千人赴港培训计划,陆续选拔5名基层年轻干部上挂锻炼。下派干部到红花岗区挂职锻炼,完成20xx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任务。完成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 和“贵州政府法制”微博管理维护职责,及时网上公开机关经费预决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内刊6期,编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79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省委信息综合室、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信息1000余条。

篇二: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积极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努力,今年我县被市政府连续第五次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县”称号。

一、 工作总结

(一)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

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委有关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按照今年依法治县要点规定,由我办牵头负责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组建成立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了顾问团工作规则。三是严格执行了《开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有关领导批转我办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审查。截止11月,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98件次。四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对其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128件次。

(二)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

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令”,我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编制了《20xx年度开江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凡未纳入计划又急需制定的,均按要求送相关领导审签后再制发,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防止滥发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截止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建议直接发文的9件,建议修改后发文的19件。三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2007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期间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和各乡镇、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3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32件,及时修改的57件,失效的46件。四是为了解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10月,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五是按照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

(三)管好执法证件,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今年,受相关单位邀请,派员对安监、国土、建设等部门共5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散培训。10月,对全县执法人员300余人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培训中,以案讲法,寓教于乐,有效地提高了参训者的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验审工作。今年3月,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备案,其中,审验合格1142个,备案合格641个,注销35个。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合格率达97%。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

(四)加强合同管理,强化风险防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行为越来越多,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我办严格加强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在对合同进行审查时,要求提供签订合同有关的材料。对合同进行审查后出具合同审查书,送审单位根据合同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合同,并将签订的正式合同报送我办备案。二是对各乡镇、单位合同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7月,我办会同县人大内司委、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执行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截至11月,我办共审查、备案各类合同335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保护了财政资金。

(五)办好复议监督案件,加强层级监督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其中,决定撤销的4件,决定变更的4件,决定维持的9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0件。二是依法办理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3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12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1件。其中:决定撤销的1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8件。

(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根据群教活动正风肃纪工作的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7月,我办联合县人大内司委、县检察院、县监察局等单位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执法建议书》46份。二是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截止11月,共抽评查执法案卷193卷。对执法中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与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建立了协同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四是“两法衔接”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及时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有力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抓好行政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年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526件,其中行政纠纷181件,调解结案441件,调解成功率达84%。我办牵头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5件,其中行政纠纷26件,调解结案38件,调解成功率85%。

(八)做好涉法事务,维护政府形象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目前,我办代理县政府办理应诉案件8件,参与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信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26件。同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24件。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以事实服人,以法理服人,使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圆满妥善处理。

(九)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为搞好行政权力平台建设工作,我办会同县监察局和县信息公开办等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权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指导。二是对全县5538项权力事项在去年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审核,对流程进行了完善,对风险监察点进行了修正。三是建成了“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一厅(电子政务大厅)、二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运行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并对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作好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按照我县20xx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法制办《20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办今年依法治理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切实按照依法治县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了法制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代县政府拟定《20xx年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在各行政机关中推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依法治理专题轮训班,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学辉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依法治理专题报告。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促进了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深入开展了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我办积极牵头负责,开展了我县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及表彰工作。经报县政府同意,对全县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5个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按照市上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了6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参加达州市法治示范乡镇(单位)创建活动。现申报材料已上报,各单位正案创建标准积极准备。

(十一)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成立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召开了部署动员会。使全办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三是制定了《县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县法制办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活动方案》、《“六项专题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入户五四工作法”工作方案》等群众路线工作方案,细化了各项目标和任务。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学习计划,确定专人领学,每周两次定期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扎实开展了各个专题讨论,观看了《焦裕禄》、《四风之害》等多部教育警示片,学习了杨帮武、文建明、李林森等先进人物事迹,认真按“四必谈”的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编印了惠民政策、便民指南手册,多次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调研,切实践行了入户五四工作法。五是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会上,每名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都进行自我剖析,明确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办法,使每名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刻骨铭心的党性洗礼。六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巩固活动成果。在对已有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基础上,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建立完善了《工作首问责任制》、《工作限时办结制》、《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反映了活动取得的制度成果。

(十二)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予以奖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制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学习。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每月定期编印了《依法行政》工作简报。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充分发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准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继续依法办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方式,依法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修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考试工作,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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