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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的报告

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的报告

 
20XX年,在市政府办公厅及政务公开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74号)以及《XX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阳光权利”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全年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截止11月,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7万余条,内容涵括我局系统人员政务信息、大气和水环境相关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夜间施工审批公示、政府采购招标公开、环保模范企业及环境优美乡镇公示、全市环境状况公报、飞行监测情况和法律法规更新等。除此之外,我局还在污染源环境监管栏中专门公开污染防治、行政处罚等8类涉及污染源监管信息,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截止11 月,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一共46件。其中同意答复数为45件,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根据北京公众研究中心(ipe)对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显示,XX市排在第6位,位置较为靠前,肯定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义务。为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数次召开协调会,结合《XX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我局 20XX年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各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修订,及时更新了《XX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查督办机制。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浙环发〔20XX〕37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半年度和年度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发布督查通报,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行动,对受理、交办、答复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力度。参加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市府办信息公开处组织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工作,梳理相关培训要点并加强对区(县、市)环保局以及我局重点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监察支队、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培训指导。近期我局拟组织一次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力度。
 
(二)对照公开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已对照国家环保部和浙江省、XX市政府关于20XX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公开,已在局门户网站实时公开11个国控点位和全市pm2.5浓度、aqi数据和aqi每日数据,年公开数据21.4万余个;及时发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督促其他县(市、区)实时相关数据公开。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日公开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实现1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和10个饮用水自动监测点位5项指标每 4小时更新。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从今年1月1日起受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截止11月已公开107个项目;继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74号)文要求,设立专门公开栏并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近900余条。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相关文件传达到各区(县、市)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求企业加大污染源自行监测频次并进行信息公开,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结合“杭州发布”上线契机,开通“杭州环保”的官方微博、微信,及时传递、发布一手环保信息并取得良好成效。比如“518 桐庐四氯乙烷泄漏事件”,通过微博信息6连发,及时公开现场处置情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收到钱江晚报“真相”跑在“谣言”前面的肯定。同时,“杭州空气质量”app软件在上半年正式上线,市民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关信息。另外,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XX〕59号)中59项公开内容要求,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力争达到条目清晰、简单便民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考核。对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每月统计公示,年终通报考核,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组织各主要业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管理难点进行了探讨,加快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运行机制。比如对建设项目依申请公开内容,在受理审批时即主动确认秘密等级和是否可以公开等信息,完善信息公开服务,以期尽量满足以申请人要求。通过多渠道受理、职能部门解答、统一途径答复的途径,在法律法规和保障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下,采用灵活便民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基本建立,公布了《XX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XX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依此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标准和传输平台。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尽管门户网站已经进行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尚未完全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设置,导致部分板块信息重叠或者不明确,影响公众查询。
 
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从内部综合平台到外部门户网站之间的搬送还存在一定时间差,影响了公开时效。
 
三是环保信息公开程度和公众需求尚有差距,比如有关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的信息公开工作,往往存在查询不便等问题,影响公开的效率。
 
四、主要工作思路
 
20XX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年。新环保法设置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专章,这对我局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争环保形象有新的提升,为深化“法治杭州”建设贡献力量。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局门户网站的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整合以及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增加水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及相关数据信息,继续实施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实时公开。继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及减排信息的公开。搭建平台,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完成门户网站的改造,打通内部综合平台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自动转移渠道,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完善“杭州环保”发布平台的发布和互动效应,促进公众参与。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督促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每件依申请公开均有登记回执和公开内容两次答复,严格依法公开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督促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监测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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