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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调研报告

  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调研报告

  如今已是信息科技的时代,电子化、信息化的浪潮迎面而来,政府采购电子化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结合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使政府采购在人力财力上得到大幅节省,在效率上得到充分提高,并可从源头预防腐败。政府电子采购系统建设已成为各国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重点。政府采购电子化是国际大趋势,也是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发展方向。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意义政府采购电子化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政府采购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一是有助于实现效率原则。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可以促进竞争,降低价格;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减少交易成本;缩短投标期限,提高效率;提供管理信息,促进决策等。二是有助于实现透明原则。如可以更及时、向更多的受众提供大量的信息;采购活动在网上公开比在纸上记录的发布范围更广泛;有利于采购结果披露和分析以及文件的管理;有利于审计;有利于加强处罚力度;有利于从源头预防腐败等。三是有助于实现公平和公正原则。如可以实现地理和时间中性,即在采购过程中不存在地理上和时间上的歧视;采购活动具有透明的规则和程序;有利于简化程序,减少技术上的差别等。

  二、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有关情况我市政府采购主要是依托xx市政府采购网这个网络平台,同时部分采购信息还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XX省政府采购网等有关网络平台运行。我市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内容有:

  1、协议供货2001年,我市对空调、计算机、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实行定点采购,通过公开招标对每种设备确定多个中标品牌,每个品牌确定1个供应商为定点供应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可自行选择品牌及供应商。2003年,根据财政部的做法,我市通用办公设备定点采购方式更名为“协议供货”。2007年,我市对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进行了改革,开始实行二次竞价。具体做法是:通过公开招标对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空调、网络设备的每种设备确定多个协议供货品牌,每个品牌确定1-3个供应商为协议供货商,协议供货价以多个协议供应商提出的最低报价确定。采购单位实际采购时,在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各协议供货品牌、机型,以协议供货价为采购最高限价,通过网上的二次竞价来确定最后的中标供应商。从总体实施情况来看,协议供货二次竞价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网上二次竞价公开透明。对于参加竞价的供应商来说,同时从网上获取采购品牌、机型、数量、限价等采购信息,实现了获取采购信息的公平。竞价期间,各竞价供应商无法获取对手的竞价报价,只能进行公平竞争。竞价结束后,各竞价供应商的报价、报价时间、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信息实时公布,各供应商马上就能知道本次竞价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2)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市场垄断。以往协议供货的作法是一个品牌只有一个协议供货商,形成市场垄断。现行的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是一个品牌有1-3个协议供货商。竞价结束后,其他供应商只要满足比竞价结果更低的价格、能提供同厂同规格配置、同等质量和服务货物的,经审核也能成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因此,即使未能成为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的,仍有大量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的竞争。(3)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成本。以往的协议供货价格即为实际供货价格,现行的协议供货二次竞价实行的是最低价胜出的原则。一方面协议供货价作为采购最高限价,已经成为竞价的“靶子”(特别是对于1个品牌只有1个供应商的情况,协议供货商不能参与竞价),因此协议供货商有按市场指导价的变动下调协议供货价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实行了竞价供应商网上背靠背的暗中竞价报价,所有竞价供应商均不知道对手的报价,同时为防止竞价结束后采购单位行使事后询价权导致自己的预成交无效,竞价供应商一般都会以自己的底价进行竞价报价,从而挤出了不少的价格水分。从供应商的角度来说,由于二次竞价需求信息公开透明,供应商可以减少对采购单位的前期推销和联系公关工作,实现了低成本运作。从采购单位的角度来说,协议供货价为采购限价,实际成交价必定低于或等于协议供货价,节省了采购资金成本。(4)促进协议供货商提高服务水平。以往协议供货一个品牌只有一个供应商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协议供应商自大的心理,导致协议供货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现行协议供货一个品牌有1-3个供应商,各供应商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需要提高各自的服务水平。

  2、特殊采购方式网上审批通过开发完成特殊采购方式申请审批系统,采购单位可直接通过政府采购网提交特殊采购方式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审核提出建议,财政部门在线审批反馈审核意见,特殊采购方式网上审批的开通运行,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大大便利了服务对象,同时也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3、网上竞价为了使政府采购能充分满足单位的实际需求,提高采购效率,对于单位临时急需采购且单价或批量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通过实行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网上竞价时,供应商竞价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限价,以最低报价为成交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提出最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有多家的,以先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4、网上专家库及网上专家抽取系统由市财政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管理,专家库采用管用分离的原则。通过开发建立评标专家网上抽取系统,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从网上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评标专家。

  5、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依托xx市政府采购网这个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采购信息、二次竞价信息、采购结果、政府采购有关政策、供应商等数据信息的共享。同时,还设立了采购动态、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曝光台等栏目及供应商注册等互动平台。

  三、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起步晚,但发展迅速。总体而言,政府采购电子化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1、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法律不够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电子化工作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电子化政府采购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电子商务,像其他电子商务一样,也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相关电子化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完善。

  2、政府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完善。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还不严密。各级政府对政府采购具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各地采购缺乏统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采购流程、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相应的管理要求不统一等,给电子化政府采购尝试带来了很多障碍,如何实现统一管理也是个难点。

  3、政府采购的网络建设标准不统一。由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仍处于进程中,我国各级政府采购网站的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统一的规范。各级采购网站自立标准,重复建设,财政资金浪费严重。

  4、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国信息技术发展非常快,但覆盖率还不够、信息网络技术发展不平衡,除一些发达地区,许多地方技术设备还不完善,离完全取代纸质媒体还有很大距离,这给政府采购全国电子化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及安全可靠性难以保证。

  5、采购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急需提高。电子化政府采购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很高的科学技术含量,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知识面广泛。从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从业人员,既要熟悉计算机知识,也要精通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而很多从业人员只是做财政工作的,对信息技术缺乏了解。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1、建立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统一和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原则。一要周密考虑、精心准备;二要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分散操作。建议实现网上预算管理、业务申报、审批、供应商资格注册、标书费收取、招标文件下载上传、专家抽取、网上评标、签订合同、资金支付、信息共享、采购档案管理等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供应商注册系统以及采购档案管理系统等。

  2、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相关基础设施,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化政府采购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一定发育程度的市场经济环境;二是必要的法律法规制度予以认可和规范;三是健全的组织机构;四是需要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评标程序和信息公告流程等的标准化;五是确保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且安全可靠;六是拥有安全、可靠、简易的信息网络技术。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基础设施;同时,为适应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需要,应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包括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使之适应和符合电子化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规范和完善采购流程及其电子化,使新型电子化交易行为合法化。

  3、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基础数据库。着力建立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库,如法律法规、专家库、商品库、市场信息库、供应商库、合同管理数据库等,对相关数据库进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通过统一管理,分别设置相应使用权限,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

  4、逐步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国库支付系统的高效衔接和规范管理。从财政管理角度看,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和程序、资金支付三个业务环节。这三个业务环节一环扣一环,密不可分。目前,我国的预算管理系统和国库支付系统已运行多年,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已逐步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管理。为此,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应能及时获取预算管理系统中有关政府采购预算信息,确保采购按规定的预算执行,避免无预算采购情况的发生。同时,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和国库支付系统都属于执行范畴的信息系统,两者能否科学、高效的衔接和规范操作,将直接影响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的效率和交易成本、供应商对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态度和参与率。为确保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顺利、有效实施,在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时,需处理好与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特别是与国库支付系统的衔接,确保系统高效运行和规范管理,以有效发挥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优势和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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