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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

创建食品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

  自20xx年开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来,xx县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门机构以及市场监管所、农技站、协管员等基层管理队伍。县委、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考核。县、镇食安委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综合协同能力不断提升。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肯定。8月15日,xxx市长批示将xx县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今年10月份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群众满意度88.65%。经县食安办自评,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符合《xx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xx)》的要求。按照评价标准简要介绍一下我县的创建工作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一)三年来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的情况。

  (二)经自评,当地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88.65%,创建工作知晓率90%,对创建工作支持率90%。

  (三)食品检验量20xx年2000批次;自20xx年以来,每年2350批次,合3.6份/千人;检验方法依据国抽细则,检测项目为省抽同类项目数的60%;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为每年1325批次,合2份/千人。

  (四)地方党委政府在创建期间没有出现因未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而被问责的情形。

  (五)县食安办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访谈,配合省市场监管局“你点我检”活动线上、线下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在县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征求意见,回复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落实党政同责

  (六)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和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自20xx年起实行了每年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落实党政同责的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县委县府领导、各部门、各镇街等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健全了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镇级党委政府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

  县、镇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镇街落实了对食品摊点备案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校外托管场所清单,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

  (七)14个镇(街道)都设立了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能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都设立了农技站和畜牧兽医站(其中xx镇两站合一),落实日常巡查等工作和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县公安局成立食药环侦大队,作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专业队伍。县疾控中心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监管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专管人员、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等按照相关规定和计划定期培训。各社区设置了协管员,并按照基层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工作要求正在进行改革,定期培训、考核,落实了补助,协管员隐患排查等工作逐渐推开。

  (八)各市场监管所已配备了符合“十个一”要求的设备。除10个所有独立办公场所外,xx、xx、xx、xx4个镇也为市场监管所提供了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20xx年向市场监管局拨付经费204万元,能够满足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十)整合了农业、食药、质监等部门的检验资源建设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现有实验室总面积12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576万元,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人,占比64%,食品检验资质正在审批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设备、试剂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为市场基层所配备了平板电脑,实施信息化监管;建设了“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和食品从业人员网上培训等信息化项目。

  (十一)工作创新。三年来,共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0篇,其中国家级刊物2篇。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十二)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经营、畜禽屠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了监管名录制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生产经营者活动符合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开展收获粮食的食品安全监测,今年检测样品12个,开展了粮油质量调查工作,无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开展了农业标准和技术推广,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2处。

  (十三)全县建有2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1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均证件齐全,制度和台账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三年来共补贴121.032万元。

  (十四)加强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城区餐饮业户413家中签订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责任书398家,集中收运率达到96%,实行了处置联单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费用在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维护专项环卫运行经费中支出。

  (十五)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纳入监管,经检查验收均符合要求,进行了公示。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十六)对60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信用档案。每年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要求频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红黑榜曝光等方式督促依法经营。食品生产环节检查合规率达到91%。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ISO22000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的有2家,占比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100%,获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32%,大中型餐饮单位清洁厨房率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100%。

  (十七)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率、建档率100%,依法依规实施监管,督促落实“六项规范”。各市场监管所受当地镇街委托,对食品摊点实施了备案,督促其落实“六项规范”。

  (十八)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每季度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了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

  印发了《深入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对集市等重点场所、“五无”食品的重点品种重点治理。

  (十九)市场监管局的所有检查、处罚等活动均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山东省协同监管平台公开;食品抽检结果还要在国抽系统、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核查处置结果还要再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两次,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其他监管部门也落实了信息公开制度。

  (二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立案率、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均100%。

  (二十一)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等十一项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

  各部门、层级各类案件查办事权划分明确,各单位落实了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无复议撤销、败诉等情况。

  建立了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制度,设立了联勤办公室。

  (二十二)实施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制定年度方案,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创建餐饮示范街4条,示范店4个,示范学校食堂7个,中华老字号1个,大众餐饮连锁企业1个,地方风味名吃1个,食品流通示范店41家。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获证125个。

  开展了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我县有两处农贸市场,其中好美居农贸市场已于2018年通过规范化农贸市场省级验收,阎家堤口农贸市场正在审批中。我县无批发市场。

  (二十三)我县于20xx年修订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镇街、各学校食堂也制定完善了应急方案,各单位按照方案开展了应急演练。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等信息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近三年无上级交办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十四)经过近三年的监管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许可证应有尽有。制定、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自查等制度,生产企业自查率100%。

  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2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纳入监管,平台、入网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的“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监管网络订餐,实现“以网管网”。全面推行送餐封签制度,督促网络平台和实体店对餐饮食品进行封签包装。

  (二十五)农贸市场建立了入场销售者准入和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建立了快检室定期对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公示结果。入场销售者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各大中型超市和农药销售经营者建设了电子追溯系统,使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进销货等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

  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主动召回问题食品并如实做好记录,按规定保存。

  六、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七)我县种植行业有西瓜协会、蔬菜协会、食用菌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二十八)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二十九)我县尚未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案例。

  (三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除原有的12345、12315电话受理消费投诉外,县市场监管局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投诉举报通道,方便群众。今年受理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共260件,全部按时处置、回复。设立了5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

  (三十一)建立了县、镇、社区三级食品安全宣传体系,广泛开展了科普宣教活动。各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行政建议文书、口头宣讲、召开培训会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办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通过召开食品安全发布会、微信公众号、宣传页等形式发布食品安全状况各一次;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开辟专栏,不间断宣传。各镇街、部门共印制食品管理制度公示牌7900块,在国道及省道主要路口、城区制作大、中型宣传栏500余块,护栏广告、草坪牌2680块,录制宣传U盘2100个,制作宣传横幅、展板、墙体标语10000余条。市场监管所和各社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知识日历30万份、食品安全明白纸和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材料60万余份。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和宣贯培训。县教体局组织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在校园内设置宣传栏。以多种形式确保食品安全知识入村入户,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安县创建的社会共建良好氛围。

  七、工作短板和改进措施

  作为经济落后地区,我县的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免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太少;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还没理顺;信息化监管系统刚开始建设;全国、全省领先的先进经验少;没有大案要案;没有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和集中的小作坊园区;信息化追溯推广面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尚未推开;群众对举报奖励了解少,对举报缺少关注。

  我们对这些短板铭记于心,时时刻刻不忘探索解决办法。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县、镇级食安委办协调能力,借基层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改革加强基层的食品隐患排查能力;继续增加食品监管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培训监管人员,提高食品检验的问题发现率;继续加强对食品相关各行业的监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发展;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更广泛的社会共治氛围。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食安委、办的指导下,xx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能够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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