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自查报告网!
特惠加入VIP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条据书信 > 安全出行之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安全出行之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安全出行之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近年来,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出行成为越来越多的家长朋友和在校学生的出行首选。但是随着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的增多,因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骤然上升,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已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保障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安全,为孩子们的健康平安成长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近年来,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骑安全车,行安全路。摩托车、电摩属于机动车,驾驶摩托车、电摩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且年满18周岁;驾驶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最多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骑乘人员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不超载超速,不逆行占道,不抢行猛拐,不越线闯灯,骑车时不接打手机。

  二、树立榜样,加强教育。为孩子树立遵守交规好榜样,言传身教引导孩子“知危险、会避险”,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家长在用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除了自己遵守佩戴安全头盔要求外,要教育好孩子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电摩,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已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电摩必须取得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已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的,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已满12周岁骑自行车的,提倡佩戴安全头盔。

  三、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监督员。家长要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未成年学生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未成年人非法驾驶摩托车、电摩、驾驶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多发性和危害性。要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讲文明交通,也要告诫身边的家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传播文明交通新风。

  四、中小学生应当遵守:驾乘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一般自行车年龄规定;驾乘车辆时,自觉佩戴头盔,不占用机动车道,红灯停、绿灯行;路口转弯须示意,仔细观察减速行;不要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禁止车辆并行、追逐竞驶;横穿机动车道,下车推行通过;骑车要集中注意力,不要接打电话、听音乐;恶劣的天气情况,选择其他交通工具。

  五、依法管理,依法处罚。为切实加强此类问题整治工作,县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教体局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电摩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涉事学生将通报所在学校,学生家长需陪同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守护孩子们的交通安全,让孩子在全社会的共同呵护下快乐学习,健康成长,需要我们共同努力!xx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摩、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同时,也恳请家长朋友与我们携手同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互督促,相互提醒,为了孩子健康平安的共同目标而努力。最后,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祝同学们生活愉快,学习进步!

  xx县教育和体育局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十月

安全出行之致全县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下载文档此报告

热门自查报告

Copyright© 2012-2024 自查报告网 https://www.zichabaogao.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3012687号-2

版权声明 自查报告网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自查报告网站内相关内容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版权和其它相关知识产权。自查报告网的注册商标,LOGO图标等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