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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安置中弱势群体安置难点初探

城市拆迁安置中弱势群体安置难点初探

践,下关区也在积极探索解决贫困家庭拆迁安置中实际困难的办法与措施,确保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要保证城市中相当数量的贫困家庭,在拆迁安置中能“居者有其屋”,并且在居住条件、居住环境上得到应有的改善,同时还要保证拆迁居民的生活水平相应提高。     目前,下关区贫困家庭相对集中的片区还有宝善街、方家营、东炮台、水关桥、孙家洼等片区。这些片区地处偏僻,土地级别低,居民收入普通不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这些片区的拆迁有的就在眼前,有的为期不远,迫切需要我们未雨绸缪,尽早做好规划,研究制定方案,打好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准备之战。     首先,要开展对全区老城区和棚户区的待拆迁房屋的调查。结合城市房屋产权登记、常住人口登记以及人口普查等工作,认真做好待拆迁地区居民的房屋状况的调查,把居民的住房面积、房屋结构、家庭人口构成、经济收入状况、违法建筑等情况摸清楚。要将表面上家庭住房困难,但在别处还另有住房屋的住户调查清楚,把真住房困难户与假困难户区分开来,区别对待;要将贫困家庭的违法建筑的面积、年限、用途等情况调查清楚,统一研究处理方案,减少矛盾的发生;对成套住房的“两证”情况进行调查,一般情况下,一套住房只能有一个产权证,避免一套住房有多个产权证的事件再出现。因为我们在拆迁中,曾发现一套住房有九个产权证的怪事。     第二、要加大拆除老城区和棚户区违法建筑的执法力度。结合老城改造和环境整治,分批分期拆除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筑;对家庭生活并不困难,利用违法建筑出租谋利,并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群众意见大的住户,要对其违法建筑坚决拆除;对新建违法建筑要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能采取罚款处罚,保留使用的做法,必须坚决拆除;规划审批部门要严把私人建房、房屋改造、房屋扩建的审批关,对上述事项的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家庭人口构成、人均居住面积、别处有无住房等事项要一一查清,并听取四邻的意见,慎重审批。坚决杜绝批人情房、关系房,一有发现要严肃查处。     第三、采取积极措施,有效解决贫困家庭拆迁购房难问题     下关区老城区和棚户区的住户,很多是几十年的住户,延续了数代人,不愿改变现有的生活环境和习惯,对几十年结下的邻里感情、亲朋友情难以割舍。一些贫困户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也很不情愿远离下关到栖霞、雨花等偏远地区购房。而下关区目前已没有经济适用房供应,更没有廉租房屋提供,很难满足这部份贫困拆迁居民的需要。因此,下关区将采取措施,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选择适当地点建造一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屋,向贫困家庭出售(出租),既保障了城市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又让贫困户“居者有其屋”。真正实践xx同志的“xxxx”思想。     第四、 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加大滨江城区开发建设力度。     要最终解决拆迁难的问题,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拆迁难问题,大力发展下关区的经济是关键。只有经济发展了,广大居民群众充分就业,家庭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逐步实现小康家庭,对拆迁安置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也将提高,拆迁难的状况将得到改善;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区政府的财力壮大了,也可以给予拆迁贫困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由此可见,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关键。区委、区政府要把“富民强区,加快发展”作为全区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和个体经济,不断增强下关区的经济实力。与此同时,要把握市委、市政府建设滨江城市总体规划的大好机遇,加快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积极向省、市政府争取政策支持,适当提高下关区土地级别,减轻下关区拆迁居民的经济负担。     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原因,解决下关区贫困居民拆迁难的问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需要市、区政府的共同努力,有待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仅仅靠等待是不行的,目前尽管有困难,城市建设还是要搞,拆迁工作还是要进行,这就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工作,充分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在现行政策和形势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把群众反映强烈地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最大程度上为拆迁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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