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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方案三篇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方案三篇
篇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发展宗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特成立衡龙桥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组织成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成员单位: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孟军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三、职责分工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深入排查,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镇综治办:负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加强对派出所、司法所及各行政村等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派出所:负责全镇黑恶案件的发现、掌握和打击。坚决打击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打击欺压群众、祸害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坚决深挖“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司法所:负责组织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注意从调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
 
其它部门: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线索。
 
四、工作重点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有下列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
 
(一)通过非法途径或采用不当手段,谋求农村基层政权,或者把持、控制农村基层政权的“两委”人员,以村集体或村民名义出现,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建以及欺行霸市的,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
 
(二)在各种集贸、批发市场、行业等商品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占地盘,强行收取保护费和专职受雇于人,替人看场子、充当打手,为人催款讨债,帮人壮声势撑场子,插手解决纠纷的行为。
 
(三)在建筑、房屋拆迁、征用土地、项目招标、拍卖等活动中强行承揽工程和在运输行业,非法控制、垄断客运及货运线路,争抢客源、货源,殴打、谩骂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在道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费用及带车绕行收费站,逃避交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四)以合法注册的私营公司或者委托关系为外衣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利用硬暴力或者软暴力等手段进行非法收车、催收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五)长期游弋于医疗卫生部门、场所周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类医托、职业医闹的行为。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发放高利贷,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行为。
 
(八)涉砂涉矿,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活动为期三年,时间从2018 年元月至2020 年12月底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发动。一是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制定下发《衡龙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彩页、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等宣传形式,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等,使我镇辖区内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报信息和黑恶势力底数,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打击,除恶务尽。对已经摸清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打击,发起凌厉攻势,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犯罪。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严治。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开展专项打击。从已破获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入手,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二是深挖黑恶组织的经济来源和"利益链"。要深入查证黑恶势力通过违法犯罪和其它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的证据,依法收缴全部违法所得,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深挖打掉其“利益链”,防止死灰复燃。对涉黑资产要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三)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扫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一是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二是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各部门、各行业和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益阳市、区政府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和衡龙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上来,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辖区黑恶势力犯罪形势、特点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积极的参与攻坚行动,要主动联系、沟通信息、协作配合、主动工作,切实推动扫黑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督促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和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格局,健全重点环节防范监督体系,健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容易滋生发展的重点地区,及时打击处理,督促尽快改变治安面貌。要把专项斗争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加强联查联防联控,及时打击邪教人员犯罪活动,挤压邪教组织发展空间。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铲除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使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消除于萌芽状态,促进我乡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涂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懈努力,有效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领域、行业、地区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xxx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xx,人大主席xxx、纪委书记xxx、副乡长xx、xxx为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文化站、财政所、多调办、宣传办、网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及其他驻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开展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各村委会根据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组织,并制定实施方案。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社会秩序的黑社会组织。
 
(二)重点打击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相对固定区域和行业内为所欲为,欺压百姓,扰乱公共秩序,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身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三)重点打击宗族恶势力、流氓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路霸、地霸等。
 
(四)重点打击涉枪涉爆持械违法犯罪分子、多次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的,多次参与敲诈勒索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保护费、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
 
(五)筹资组织违法游行、上访、或筹资组织闹事的。
 
(六)重点打击经营地下赌场、色情场所、参与违法放贷、暴力收贷、组织介绍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
 
(七)公然对抗和操纵分裂基层政权组织,或以其他形式对抗政府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的。
 
(八)在征地拆迁和工程项目承包中擅动群众闹事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2018 年2月至2018年3月)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后,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全乡扫黑除恶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委会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 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警投入,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形成强大的打击攻势。各部门要对重点区域摸排,要逐村、逐社、逐场所的进行摸排。通过摸排,认真 梳理,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8 年4月至2018年12月) 要坚持动态摸排、边摸边打、边打边治、边治边好、边好边固的方法,防止 漏网之鱼,防止死灰复燃。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 2019年12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巩固打击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发动,摸清底情,要求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结合本身实际情况,根据上级部门指导精神,下决心、下力气精心打好这一仗。要组织专门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治安突出的重点部位,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黑恶势力易于染指的服务行业,企业厂矿和学校机关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打黑除恶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彻底摸清辖区内情况,并登记造册,统一存档。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狠抓落实,强化打击。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研究部署整体方案,组织指挥整体行动,支持政法部门排除阻力,及时解决斗争中的实际困难。乡财政所要提供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切不可因经费的短板影响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另外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鼓励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做斗争,掀起人民反黑的浪潮。各村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是打黑除恶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创造有利条件。在摸排清楚基础情况之后,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协同作战,形成对黑恶势力积极防范,主动进攻的态势。
 
(四)严明纪律,完善机制,严格奖惩,总结考评。扫黑除恶是一项专门性、长期性的工作,在和穷凶极恶的黑恶犯罪分子的斗争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守纪律,加强保密意识,严禁为涉案人员提供相关消息,严禁为涉案人员说清包庇及充当保护伞。对有违反的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处理到位。对在打黑除恶斗争总结考评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霞浦县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迅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提高,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霞浦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斌局长任组长,由蔡向辉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何家贤纪检组长、周峰副局长、郭仁安副局长、邱明浩主任科员、刘成景主任科员、朱坤港副局长、林强主任科员为副组长,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摸排情况,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主任由陈立强兼任,联络人郑尚航、工作人员汤代微。
 
二、实施步骤
 
2018年4月起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土地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常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集中攻坚,对已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传。一是要各业务股室、中心、大队、各国土资源所为单位,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二是各国土资源所要主动深入所辖村,向村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平台媒体宣传。局办公室、综治办、扫黑办要编辑制作宣传专刊等宣传材料,办公室要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3、新媒体宣传。局党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宣传。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由扫黑办负责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天收集举报信息,并报关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各业务股室、中心、大队、各国土资源所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联合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国土资源的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聚焦国土资源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五种黑恶势力:一是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二是农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三是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四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行为;五是矿山开采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行为。
 
2、严格把控村“两委”换届选举时的信访举报问题,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局信访办、监察大队、纪检监察室、综治办、扫黑办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国土所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坚决把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股、室、所、队、各国土资源所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现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局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不、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国土资源项目、业务等工作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涉及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及项目的,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国土资源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大涉黑涉恶问题信息公开力度。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国土资源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局纪检监察室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局纪检监察室和综治办、扫黑办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局纪检监察室。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霞浦县国土资源局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局纪检监察室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乡镇国土资源所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国土资源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纪检监察室、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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