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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廉政勤政工作报告2篇

国土局廉政勤政工作报告第一篇

 
根据省厅、市局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宣传发动阶段各项工作,着力在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扎实推进“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局“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省厅、市局文件精神要求,局班子立即召开局务会,就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布置。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我局成立了县国土资源局“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开展。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创优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在局班子领导下负责廉政勤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深入开展活动中,我局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工作班子和办公地点“三个落实”。
 
二、结合实际,明确方案。
 
我局紧密结合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精心制定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的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规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工作时间和强化了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责等工作责任。根据活动方案,我局还进一步细化工作,将活动开展的各项具体内容印发到各股室,更直接明确地指导相关股室深入细致地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
 
三、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我局在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了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动员会议,局系统全体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厅“廉政勤政创优年”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了市局有关文件。对开展创优年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动员大会的精神,扎实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为保持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增长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围绕活动开展,我局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加大了创优年活动宣传力度。并在局网站中及时宣传工程建设的进展工作情况。
 
四、多措并举,深入学习。
 
在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宣传发动阶段,我局先后召开局务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股室分组讨论会等各类会议,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中,我局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了动员大会的精神,学习了局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学习内容等,参学率达100%。
 
五、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通过学习,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廉政勤政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能力有了新的理解。通过学习,全局上下认识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形成了浓厚的思想氛围、舆论氛围。通过学习,促进了工作协调持续发展。
 
开展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我们将按照省厅、市局的周密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我局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有序推进。
 

国土局廉政勤政工作报告第二篇

 
一、我县矿业基本情况
 
县位于中部,是市的北大门。县域总面积为124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31.3万,下辖8乡5镇2场,134个村委会。县内已发现的矿产有20余种,有锡、铜、铅、锌、金、银、钴、锰、铁、钨、稀土、轴、煤、萤石、石墨、水泥灰岩、高岭土、岩、芒硝、云母、石英石、水晶石、麦饭石、饰面花岗岩及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等,岩盐和萤石为我县优势矿产,2008年矿业总产值2.96亿元。我县现有采矿权企业46家,其中市级发证7家,县级发证39家;探矿权企业8家。基本杜绝了无证勘查开采、越界越层开采、以采代探的现象,矿业违法行为得到切实有效的遏制,全县矿业开发秩序正得到全面好转。
 
二、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以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加强矿业秩序监管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等行动为抓手,加强动态监管,严查违规开采行为,科学开展资源整合,不断建立和完善矿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从思想防范入手,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机制
 
近年来,我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集中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大力进行宣传,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机制。首先,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据统计,两年来,县乡两级召开矿政管理专题会议10余次;2008年为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赠订《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文件汇编》58份,同时在全县举行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培训班,下发《国土资源知识手册》318本,《省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选编》318本,乡镇领导、村干部人手一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依法管理和使用矿产资源的意识。其次,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召开会议、街头法律咨询、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仅去年就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并在电视台和县报开辟专栏、专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到矿山现场和涉矿村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先后召开涉矿村民代表座谈会2次,送法进村、入矿现场宣传教育会3次,专门宣传矿产新政策。再次,加强对矿业主的宣传教育。每年召开2-3次矿山企业代表座谈会,印发矿政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对涉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群众依法探采矿的意识,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从完善矿产执法监察网络入手,建立长效的动态巡查机制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处矿产违法行为,我局加大了矿产资源工作的巡查力度,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年检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矿区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查工作。本着“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在全县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新闻记者等7名同志为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配备了39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员,各乡镇还聘请127名村干部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信息员;设立举报电话13部,举报箱13个。全县初步形成了自下而上、信息通畅的监督体系。县、乡、村国土资源监察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动态巡查责任分解到最基层,使每个协管员都有责任,规定每周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率要做到100%,报告率100%,建立巡查台帐和零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动态逐级上报。同时矿产股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和特殊时期加大了巡查频率,并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在稀土矿和锡矿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上也加强了巡查,严防非法勘查开采。去年我县矿产股与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巡回检查40次,在巡查中发现并及时制止5起非法买卖、非法开采高岭土矿、花岗岩和砖瓦用粘土矿案件,确保了违法案件在萌芽状态得到制止。
 
三是从齐抓共管入手,建立长效的部门联动机制
 
矿产执法不仅仅是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事,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我县积极争取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开成了“上下一致、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去年,我县组织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加强矿业秩序监管促进矿山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牵头,国土、安监、环保、公安、工商、水务、林业、地震等相关部门参与,分组分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矿区、矿山、矿点、废弃矿井进行了2次拉网式清查,对无证开采,不按开采方式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关闭了一家无证开采企业,对采石场进行安全整改,为确保采石场安全状况得到真正全面改善,我县还要求枫岗山采石区各采石场全部购买潜孔钻,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要求小型矿山及乡村采石场一律聘请专业队伍专门爆破。对桃溪饰面花岗岩矿,要求采用机械切割技术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同时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吊装设备进行整改。责令新衡萤石矿办理尾砂库用地手续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我局还将矿山企业在环保安全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通告。
 
四是从规范管理入手,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设置采矿权,并落实了新设采矿权必须达到最低准入开采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必须保证5年以上开采期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出让、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了审批程序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为促进全县矿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局始终把矿产资源基础业务工作放在矿政管理的首位,坚持抓好三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从资源储量管理入手,为矿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近年来,对全县的砖瓦窑厂的资源储量进行全面、专项的核查,完成了资源储量检测及占用登记、整理入库、建档立册、微机保存、电脑发证等工作。二是从编制方案入手,为提高科学采矿提供技术指导度。我局紧紧抓住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契机,将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完成,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三是从严格行政审批入手,为规范发证提供制度保障。该局对采矿权申请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实行行政审批集体会审制度,严格办事秩序,确保采矿许可证发放无违法违规现象。同时,我县还注重提高矿政管理人员的素质,2008年先后派出矿政管理工作人员4人外出学习,以提高矿政管理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适应矿政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强化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普及和深入,群众对矿产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还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有些淡薄;还没有充分引起矿区群众的足够重视,不少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观念仍然存在,甚至还存在着乡、村及村民向采矿权人非法索取“资源费”(金额超过土地、青苗补偿等合法补偿费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现象;二是相关成员单位集中整治只是短期行为,整治过后,非法采矿者就会死灰复燃,从长远看,起不到震慑作用;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在行政处罚方面没有强制执行权,仅靠几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对违法采矿者实施处罚,力度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执法人员常常错过执法的最佳时机,难以给矿产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而增加执行的难度和执法成本。
 
随着国家矿产政策的逐步规范和严格,针对矿产违法案件的新动向、新特点,结合我县实际,下步我县将不断加大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产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今年,拟在“4.22”、“6.25”期间,采取通过电视、国土资源网站、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还要采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公开处理重大矿产违法案件,对违法采矿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乡村矿产执法监察信息员等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廉政教育培训,同时要加大对矿产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完善部门联合行动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建立矿产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不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新设采矿权,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有效的制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认真处理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事项,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快速发现和制止。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为发展地方经济做好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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