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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客运总公司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港客运总公司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落实**集团、**集团、*港股份及公司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形势任务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主要流行株,传播能力更强、速度更快,防控难度大。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性增加,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传播的风险高,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和二十大召开在即,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个人责任,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消毒培训,围绕“早发现”这个关键,科学精准、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守住“港区零疫情”的底线,保障港口物流畅通。

三、组织领导

在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加强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高效扁平化运行,严格执行带班值守制度,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指挥。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客运总公司所属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承租、外包单位参照执行。

五、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联防联控;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

4.坚持谨慎研判、集体决策。

六、防控措施

(一)上船旅客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船旅客扫“场所码”、查验国务院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

2.查验旅客行程卡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防控文件更新调整),立即固定,联系属地防指,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事通健康码显示红、黄码旅客进行固定,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进行处置。

(二)下船旅客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进港旅客扫“场所码”、查验国务院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和体温检测工作,并组织旅客核酸“落地即检”,不漏一人。

2.查验旅客行程卡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防控文件更新调整),以及有******旅居史旅客,禁止下船,由船公司负责处置。

3.查验发现红黄码旅客,禁止下船,由船公司负责处置。

4.各单位需在每日7:00前上报前一日0点-24点重点地区来连旅客信息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严格查验外贸冷链运输车辆

对进港下船外贸冷链物品运输车辆,查验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出货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车辆货物消毒证明等四证外,另加首站定点冷库委托消杀证明。对出港上船外贸冷链物品运输车辆除查验上述四证外,另加省内首站定点冷库出库单。

(四)严格人员流动管控

1.落实进*远端防控措施。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股份(包括代管单位)进*人员提升为**股份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部负责汇总进*人员统计,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进*人员,所在部室、单位要督促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服从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2.科学引导员工出行。倡导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避免跨地市出行,自驾出行员工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发生地,即高中低风险区、实施静态管理区域、7日内新增感染者地区等及其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来(返)*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主动向社区报备并“落地检”,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核酸报告阴性后返岗,期间避免聚集性活动,进行7日健康监测,关注同居人员风险行程和健康状况,防范社会面疫情传入港口。

(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

严格落实全员每日健康打卡,保证打卡内容准确,对打卡异常情况进行排查、上报和跟踪管理;落实员工每日测温,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期间员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安排其到隔离观察区域暂时隔离,并报告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六)强化通风消毒,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严格落实上级文件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相关要求,坚持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原则,落实通风消毒、人员防护、旅客佩戴口罩、排队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候船保持安全距离等要求。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水路客运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要求,每日发到群里,并对所有乘客进行信息登记。

(七)定期实施核酸筛查

根据《关于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的通知》(*疫防止办指发[2022]381号)通知要求,水路客运一线从业人员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岗位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属地政府核酸检测频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动态掌握员工同住家属健康信息,对疑似风险人员立即采取预控措施。核酸检测机构做好备份,督促核酸检测机构优化核酸检测流程和现场管理,检测工作结束后做好区域全面消毒。

(八)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外来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进港”,业务关联和引进部室审慎研判外来人员进港的必要性和风险性,相关单位及时主动通知门岗外来人员进港查验要求。

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全体市民每周二周五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港核酸检测要求如下:    1.本周三至本周五进港需提供本周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本周六至下周二进港需提供本周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无法提供周二、周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谢绝入港。    4.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外租单位、外包单位、检测机构、供货单位等相关方做好告知。

5.外来人员为重点人员或域外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强化聚集性活动防控

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从严审批,缩小活动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不安排有重要会议任务的人员参加其他可能带来疫情风险的公务活动。

(十)加强疫情应急处置

各单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负责人要科学指挥调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到位;要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区域,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控管理,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隔离管控,把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

(十一)加强防疫物资保障

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体温监测仪、测温枪、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面屏、防护眼镜、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物资防疫物资正常使用、储备充足。

(十二)加强留观室管理

定期对留观室测温设备、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进行检查,确保使用状态良好;同时,对用品、用具做好日常消毒。

(十三)加强“场所码”使用和推广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场所码”使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管理,向全体员工及关联外来人员做好告知,进港区必须扫“场所码”。

(十四)保障物流畅通。

及时回应客户投诉,健全转办核查和督促整改机制,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严禁擅自加码。

(十五)严格落实非港单位疫情防控

采取“属地单位严格管控,企划部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办公室政策支持”方针,与非港单位签署《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加强非港单位人员管理,按照风险级别,进行网格化管理。

(十六)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各部室、各单位做好疫情文件传达、学习。职能部室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推动全员掌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导员工履行岗位责任;充分运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操作手册”,加强宣传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员工自觉遵守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本人及同住家属行程排查,保持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出现疑似症状后的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杜绝员工在社交媒体发布不实言论、谈论不良舆情。

(十七)广泛开展疫情宣传

利用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引导职工和旅客加强自我防护,减少聚集,坚持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十八)开展监督检查

对照上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各部室、各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和线上交叉互检,交流经验做法,补齐短板漏洞,实行标准操作,规范台账记录。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加强岗位针对性培训,定期调度、逐项销号,避免重复性问题发生。

(十九)总结经验教训

各部室、各单位要积极吸取**本轮本土疫情教训,从梯口值守人员、送餐、维修等保障人员、涉及的垃圾、使用物品等各环节排查风险,坚决避免破环现象发生。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同样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消毒、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本土疫情期间要升级防护标准,各项工作记录完善。要通过管理、技术等手段有效消除疫情外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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