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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改革自查报告

年度综合改革自查报告

  20xx年,我镇继续按照省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和总体要求,在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关心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有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镇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到位,“以钱养事”机制正常运行,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管理规范,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村级债务得到较好的化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得到化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xx)9号)的文件精神,我镇组织了专班对照评估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和自我考评,我镇的农村综合改革自查情况如下:
 
  一、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情况
 
  (一)乡镇机构设置符合政策。我镇按照中共湖北省委(鄂发[2003]7号)文件要求,严格设立机构,严格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和职数,在班子成员中,设九个党委委员;镇内设机构,严格按“三办一所”设置,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财经所。
 
  (二)编制配备符合规定。我镇严格按鄂州市编委2005年核定的镇机关行政编制34名、司法编制1名,财政供养人员3名,财政所事业编制17名管理,定编人员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制度,并在《梁子湖区财政与编制公开网》上以实名制公示。我镇暂无编制外借用、聘用人员。
 
  (三)延伸派驻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我镇只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站、水务站等5个延伸派驻单位。其他延伸派驻机构如工商、供电等为省垂直管理部门,人员编制没有纳入地方管理。
 
  (四)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7]17号)规定,我镇把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已初步建立了“政府买单、委托服务、市场运作、群众认可、综合监管”的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
 
  一、“以钱养事”机制建立及考核情况。20xx年,镇直各站所办人员都退出了事业编制,组建了六大服务中心,全面建立了“以钱养事”工作新机制,各服务中心在岗人员 10人,其中:文化广电 1人、农技 4人、畜牧 1人、水利 1人、水产 2人、农机 1人。
 
  二、合理安排使用省补“以钱养事”资金。20xx年,我镇严格按全区统一部署,总计安排省补资金54.5万元;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鄂财办发[2007]16号文件《湖北省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省级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暂行办法》规定,将省补资金按三个用途合理安排1、承担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2、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3、服务项目的物化投入。完全符合省下达的“以钱养事”资金的安排使用规定标准。
 
  三、及时上网公示“以钱养事”资金安排与使用。我镇“以钱养事”
 
  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在区综改办的统一安排下,全部公示于“梁子湖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之中,接受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以钱养事”资金直达服务主体。我镇20xx年“以钱养事”省补资金总计54.5万元,依据年初签订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规定,此资金已全部按照时间、按工作进度由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直达各服务主体;本级配套资金28万元,由太和镇财政所结合镇综改办年度考核情况直达各服务主体,两项资金总计82.5万元,物化投入资金使用方面其中:农技28.68万元、农机7.9万元,畜牧兽医17.5万元、水产7.8万元、水利8.5万元、文体广电8.82万元;农村会计3.3万元。
 
  五、签订规范细化的服务合同。20xx年初,我镇在区综改办及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各服务中心签订了六份规范细化的《服务合同》,对各中心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劳务报酬、养老保险、物化投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作了量化规定;同时各中心法人与中心的服务人员签订了规范细化的《劳务合同》,为了全年农村公益性服务有序的进行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六、定期考核服务效果,严格奖惩兑现。为加强对服务人员开展公益性服务管理,保证服务效果,我镇建立了三项考核制度。一是日常考核制度,即实行服务登记,对各中心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服务对象签字,实行登记,以此作为日常考核依据;二是随机抽查考核制度,深入农户家中核实服务内容,组织被服务对象代表、村组干部代表、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公开的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效评定等级;三是定期考核,全年分四次考核,每个季度对各服务中心进行一次考核。从考核结果看来,聘任的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考核结果也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进行公示。并结合市、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按照合同规定兑现各服务中心“以钱养事”资金。
 
  七、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管理规范。我镇20xx年所有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都是经区综改办2011年11月底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
 
  八、公益性服务岗位设置符合规定。我镇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完全是按鄂办发〔2007〕17号《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参考意见》执行的,没有出现配备超过控制标准。
 
  九、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到位。我镇六大服务中心人员按照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都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区级三家业务主管部门对六大服务中心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会议精神,我镇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副镇长江曹阳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见太发[20xx]38号),各村和学校成立专班,进行日常管理.。我镇还建立和完善了控债长限机制,使财务管理逐渐规范,财务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一年来,全镇各中小学均无新增债务。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常务副书记、镇长江曹阳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所、农业(减负)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了《太和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政策培训会,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这项工作。 (二)奖补政策落实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将“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开展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按人平15元、劳力10个标准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七大程序,来确定国家奖补对象和范围;20xx年我镇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资金195.712万元,其中中央、省、市财政承担了127.2127万元,区级财政承担了68.4993万元,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挪用,违反规定安排使用等问题。
 
  (三)配套措施建设情况。我镇在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配套措施上,一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主要是: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临管制度;三是建立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
 
  (四)项目验收情况。我镇将20xx年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都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数据,由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改办、减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每一个项目都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受益群众参与;验收结束后,每个项目都做到了由3―5名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交上级项目验收小组。
 
  四、农民负担惠农补贴政策
 
  (一)及时发放《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20xx年,政策监督卡填写使用统一软件打印,财政干部直接发放到户,同时配套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通知书、致农民朋友公开信,全镇共发放《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0916万份,由财政所工作人员直接发放到每家农户手中。
 
  (二)严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内筹资筹劳15个村(居)委会,村民筹资总额46.8605万元(按受益35601人口计算,人平筹资15元),村民筹劳213610个工日(按劳力21361人计算,劳平筹劳10个工日)。村组收费监管多措施:一是监督卡监管,告诉农民,卡外负担有权拒交;二是公开信监管,让农民明白合理负担; 三举报电话监管,0711-2412210和0711-2415759二十四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四是专项检查监管,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村组户检查。20xx年全镇村范围之内筹资筹劳完全符合规定程序和标准。20xx年我镇没有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且无一例乱收费,无一例因乱收费而发生上访事件。
 
  (三)规范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切实落实对农民的粮食“三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20xx年全镇对1.1万户农户共计发放财政惠农资金612.5万元,其中:粮食直补67.8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 399.16万元,水稻良种补贴86.59万元,小麦良种补贴4.3万元,玉米粮种补贴0.19万元,油菜良种补贴9.54万元,棉花良种补贴0.5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 44.34万元。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集中拨到市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市邮政储蓄银行拨到区邮政储蓄支行直达农户存折,全部实行“一折通”,各项资金封闭运行,镇级不存在截留、挪用、抵扣资金的现象。
 
  (四)建立村级财务管理体系、按时发放村干部工资。我镇坚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不抵扣、不代扣,做到专款专用。20xx年,全镇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额为66万元,我镇已全额拨付到各村。全镇村干部121人,由于转移支付资金和两税附加资金及时拨付,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20xx年共计发放村干部工资121.5万元,村干部工资人平1万元左右。村干部工资的发放在镇、村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得到保障,确保村干部工资兑现,极大地提高了村干部投身农村工作的积极性。 总之,在20xx年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我镇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正确理解政策,熟练把握政策、坚决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规范程序,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使全镇农民得到了实惠,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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