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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学雷锋示范点”事迹材料范文

法律援助中心“学雷锋示范点”事迹材料范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司法局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思路,坚持“慈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的工作宗旨,以公正执法和热情服务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岗位学雷锋,立足本职抓落实,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扶弱助贫、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受援群众和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接待来访群众1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追索劳动报酬、赔偿金390多万元,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步入了全市前列。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陕西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全市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称号。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第二年获得“全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被评为“xx市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推荐为“xx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一、建好“窗口”,延伸触角,搭起“连心桥”。法律援助“一头牵着老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是一项系民生、得民心的“民心工程”。我们把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政法部门执法为民的“窗口”,按照“块到边、条到底、全覆盖”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求助渠道。先后在11个镇街和劳动、妇联、残联、老龄委等10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52个社区、102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同时又分别在区信访大厅、法院立案大厅和金台市民中心大厅设立了针对信访困难群众、诉讼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的接待服务窗口,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构建了“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寻求法律帮助,搭建了一座密切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联系的“连心桥”。

  二、规范管理,公正执法,服务优质高效。为了落实规范管理,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廉洁、公正、优质、高效,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开展。我们以创建“省级示范窗口单位”为契机,结合开展全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和全省“服务民生能力提升年”活动,狠抓了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一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部颁规章,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使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推行了接待来访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办理事务精心、服务群众真心的“四心”服务工作要求,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和审批程序等,公布了法律援助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制定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和投诉查处制度,实行定期评查、考核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办案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逐步形成了法律援助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相结合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五是坚持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本领。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保证和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符合标准要求。近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或案件质量投诉问题。

  三、完善措施,便民利民,让群众得实惠。区法律援助中心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系百姓,服务为民,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让群众得实惠。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法律援助范围太窄、困难标准高的问题,我们按照“应援尽援”和扩大覆盖面的总要求,降低门槛,逐步实行两个扩展。即:在范围上逐步向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扩展;在困难标准上由低保人群逐步向低收入人群扩展,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求。二是针对群众异地维权困难的情况,我们开展了异地办案协作和联合办案。困难群众可以在本地申请法律援助,由中心联系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作或联合办案,解决群众异地维权的难题,受到群众称赞。三是针对个别行动不便老年人、病人等开展了上门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或到医院受理申请、了解案情,办理有关手续。四是针对不同案件,结合群众意愿,改进指派方式,推行了“点援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五是针对年老体弱和偏远困难群众往返不便的问题,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又缩短工作时限,由五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个别情况加班加点不休息、不吃饭,首先办理群众申请事项,不让群众多跑路。六是为了解决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问题,我们与区残联协商,在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搭建了“窗口化、无障碍、一站式”服务平台。并配备了辅助器材,正在聘请手语老师和心理辅导师,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法律服务。七是去年以来先后与市区三个法医司法鉴定所协商达成协作意见。凡是法律援助案件涉及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事项,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委托,一并提出减免优惠的具体意见,司法鉴定所按照中心意见给予减免收费,并及时办理鉴定事项,减轻了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八是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坚持24小时电话接待,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

  四、增量扩面,扶弱助贫,服务保民生。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紧紧围绕贫、残、老、少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重点抓落实,创新服务促发展,努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近年来,办案件数和受援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今年办案数量和受援群众较XX年翻了一番,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区中心先后收到困难群众赠送锦旗或感谢信10多面(封)。一是以围绕解决农民工问题为重点,积极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索赔等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了不审查经济状况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受到农民工的称赞。二是以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为贫困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着力保稳定。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工作思路,建立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教育、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消除不安定因素。先后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形式,解决了上百起群体上访、进京上访和缠访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受到了区上领导的肯定与好评。三是积极面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城乡贫困者等社会弱势人群,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有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单位来我区采访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和典型案例,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分别组织各地市、县区同行来我区进行参观、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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