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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惠农惠民工作总结范文

县医保局惠农惠民工作总结
根据惠农惠民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涉及两项民生事实均为据实据效补助项目,现将2020年度惠农惠民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提高9.05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度覆盖全县9镇12个乡,149个行政村427个村民组,覆盖率100%。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参保87880人,参保率达到97.10%。按照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550元/人,其中:中央440元,省级64.40元,州级18.24元,县级27.36元,我县实际上解财政补助部分87872×27.36=2404177.92元,年初预算安排237.00万元,完成预算下达的101.44%。 

(二)实施贫困人口(0.7594万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及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代缴工作落实情况 

1.征缴期代缴保费情况 

2020年我县共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594人,经与扶贫移民局提供数据比对核实,我县2020年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7445人。存在数据差额原因是:其中有149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安排36.5万元,我县实际上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7445×150×0.15=167512.50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保费7445×135×0.45=452283.75元,已于2020年4月25日按基金财务管理要求足额上解至州级财政专户。 

2.动态调整保费代缴情况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动态调整新增共计42人,其中在征缴期内有19人,过征缴期有2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已对动态调整期内新增人员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了参保登记,并精准标识,参保率达到100%。 

对动态调整新增人员需要代缴保费共计26268.50元,其中:代缴基本医疗保险23150.00元(征缴期内19人×250元/人·年=4750.00元;过征缴期23人×800元/人·年=18400.00元)。参加大病商业补充保险金额为3118.50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42人×60.75元/人·年=2551.50元,个人缴费42人×13.50元/人·年=567.00元。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上解至州级财政专户。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严格按照《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州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补充通知》、《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症病人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加大救助力度,形成有效的医疗救助机制。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医疗救助代缴: 

1.全额补助对象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为Ⅰ、Ⅱ级残疾)和重度精神病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为Ⅰ、Ⅱ级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照第一档缴费标准给予补助,个人选择第二档标准的缴费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2020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50元/人·年;第二档400元/人·年)。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参保登记,现需为此类特殊困难群体全额代缴586人保费共计名共需补助586人×250.00元/人=146500.00元(大写: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 

2.部分补助对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及重度精神病人),个人缴纳部分定额补助60元。现需为576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及重度精神病人),个人缴纳部分定额补助60元,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进行参保登记,共需补助576人×60.00元/人=34560.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 

(四)一卡通平台运行情况 

医疗救助实施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在“一卡通”平台中无投诉情况发生。 

二、资金产生的效益 

近年来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继续推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制度”,引进多元化、系统化的商业补充保险,切实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不足部分,降低老百姓医疗负担,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全年医保基金总支出5361.20万元,其中:住院报销14775人次,医保基金支出金额4974.39万元,门诊特殊疾病报销3445人次,基金报销323.96万元;门诊统筹报销4345人次,基金报销62.8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75.60万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113.88万元,重大疾病专项补助19.54万元,重大疾病特殊补助2.59万元。 

截止目前医疗救助已救助1085.46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020.78万元,门诊救助46.57万元,代缴特殊困难人员保费18.11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利用“两联一进”、召开专题宣讲会、制作宣传折页、张贴公示栏、LED等平台,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提升社会和公众对于医保政策的认识。 

(二)加强医保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及稽核质量、稽核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省、州文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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