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自查报告网!
特惠加入VIP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 关于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团省委:

  共青团xx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在xxxx年10月胜利召开。两年来,在团校委的正确领导下,xx大学团委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加强青年学习、引导青年参与、促进青年发展、做好青年事务、巩固青年组织”五条工作主线,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及时总结两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研究,报经校党委批准,现就召开共青团xx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时间

  共青团xx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拟于20XX年10月份召开,正式会期4天。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xx大、团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校三次团代会以来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未来五年全校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xx大学第三届委员会。

  三、会议规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团的组织现状及团员数量,拟定出席校第四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600名左右。

  四、代表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正式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含少先队工作者)。

  2、能认真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积极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和其他团的活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团员青年的能力,有着对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二)代表构成

  根据我校团员的分布情况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总额为xx名,其中本(专)科生代表名额为xx名,研究生代表xx名,教工(含附属医院)代表xx名,指定席位代表xx名。     各单位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考虑专职团干部、兼职团干部、党员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还应考虑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三)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共青团xx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选举产生,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提出多于20%差额数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将代表名单呈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代表团组成及正副团长的产生

    根据代表团人数的多少和工作的需要,本次团代会设代表团15个。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船山学院等9个学院单独组团,核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海军国防生大队联合成立代表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代表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联合成立代表团,文法学院、数理学院联合成立代表团,教工、研究生处、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联合成立代表团,4所附属医院、医学专科部联合成立代表团。

    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可由分团委书记担任或代表团推举产生,名单报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五、委员会的产生       (一)共青团xx大学第三届委员会设委员xx名,不设候补委员,委员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能认真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事业,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在工作、学习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或表现优秀;是本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        (三)产生办法:委员候选人由代表酝酿提名,经各代表团和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核后,提交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关于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下载文档此报告

热门自查报告

Copyright© 2012-2024 自查报告网 https://www.zichabaogao.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3012687号-2

版权声明 自查报告网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自查报告网站内相关内容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版权和其它相关知识产权。自查报告网的注册商标,LOGO图标等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