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自查报告网!
特惠加入VIP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查 >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查报告

 
按照xxx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权力及执法职责权限
 
根据《xxx市xxx区行政权力目录》,xxx区司法局主要享有行政权力11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实际操作过程中,由局公律股承担行政执法和行政投诉具体工作,宣传股(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开(行权平台管理)等具体事项。
 
二、做实行政执法
 
20xx年以来,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自主或配合市司法局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或问题线索,实施行政处罚。总体情况是:
 
(一)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对xxx市xxx区蒙阳法律服务所的工作检查二次,形成了检查笔录、提取了相关的证据材料。
 
(二)结合市局组织开展的对全市公证机构的交叉检查,开展了对民诚公证处的行政检查2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名诚公证处虚心接受,积极改进。
 
(三)结合市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行政检查,督促、指导法援中心认真履职尽职,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同时,强化办案质量,加强痕迹管理,规范档案台帐,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改进并取得了新进展。
 
截止目前,xxx区司法行政管理尚未发生一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司法行政管理案件,区司法局未实施行政奖励事项,也未接到实施行政检查中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投诉或复议要求,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执法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将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和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具体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调整充实了区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了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司法局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任务,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执法公开。一是印发了《xxx市xxx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实施方案》,对执法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党政网、“xxx之窗”、xxx长安网和司法局微博、微信、局域网等网络资源,以及其他公共媒体,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区司法局共通过党政网公布司法行政信息79条次、简报60期,通过xxx之窗公布信息199条次,通过xxx长安网公布信息80余条次,通过司法局微博、微信公布信息30余条次,通过《xxx日报》公布信息2条次,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切实推进“行权平台”建设,及时更新行权平台内容,发布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按照行权平台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质量年”活动,紧紧抓着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查处、整治和专面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执法干警腐化堕落、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整治法律服务案件久拖不决,违反程序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整治违法违规实施社区矫正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部分干警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以及执法不公、不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整顿思想、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促进改进作风、推进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特别是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特此报告!
 
xxx市xxx区司法局
 
20xx年xx月xx日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查报告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下载文档此报告

热门自查报告

Copyright© 2012-2024 自查报告网 https://www.zichabaogao.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3012687号-2

版权声明 自查报告网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自查报告网站内相关内容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版权和其它相关知识产权。自查报告网的注册商标,LOGO图标等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