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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昆车治领〔20XX〕4号文《关于开展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昆车治领〔20XX〕5号文《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现将具体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提高廉洁依规用车意识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车治办〔20XX〕10号)、《云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云车治办〔20XX〕13号)和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昆车治领〔20XX〕1号)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努力加强和提高我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车辆购置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要求、规范管理,扎实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我区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根据我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大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的实际,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我区于20XX年5月6日对全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呈贡新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宏途担任,副组长由呈贡新区综合办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德龙、区人大办公室主任沈开宏、区政协办公室主任杨艾坤、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赵凤珍担任,成员由呈贡新区综合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凤珍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范围及报批程序
 
  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我区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范围为:全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的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车辆报批程序有以下七项:
 
  1.公示。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先对本单位车辆编制情况、购车理由、拟购车型、数量、价格、排量、用途等事由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按规定提出购车书面申请。
 
  2.申请。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须以正式公文向呈贡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购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车辆编制情况、拟购车型、数量、价格、排量、用途、资金来源等,并附购置车辆的资金证明和相关资料。
 
  3.审核。呈贡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购置的车辆进行核实后,提出意见报呈贡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审批。
 
  4.报批。由呈贡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开具《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
 
  5.采购。呈贡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出具的《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依法组织政府采购。
 
  6.注册。购车单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
 
  7.备案。购车单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后,把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报呈贡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我区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购置中,坚持“五不准”:一是达不到更新年限的公务车辆,坚决不准更换,防止领导干部换人换车的浪费现象发生;二是编制已满的党政机关不准超编制配车;三是严格实行价格、排量双控标准,坚决不准配置超标公务车;四是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程序配置公务车,对违反程序购置的公务车辆即使符合标准,也坚决不准入户上牌;五是购置公务车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三)购置车辆资金管理审批使用情况
 
  我区车辆采购资金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统一管理,集中支付。
 
  (四)落实违规车辆处置情况(包括执勤执法用车)
 
  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纠正处理违规借用、换用车辆的通知》要求,呈贡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使用产权不属于本单位车辆的相关单位下发了通知,20XX年10月14日,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呈贡区对已完成登记和自查统计的车辆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对已完成登记的车辆再次进行甄别,同时对使用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13辆问题车都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20XX年10月26日,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的通知,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专门到呈贡区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抽查了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的相关台账资料。20XX年4月20日呈贡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了《云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云车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20XX年8月17日,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超标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呈贡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使用的别克轿车(车牌号:云AD7555)车辆,因价格、排量超标,对该车辆向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处置申请。20XX年8月20日,根据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呈贡区进行了统计上报。20XX年3月5日根据昆明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超标违规问题车辆处置工作的通知(昆车治办〔20XX〕2号文件的通知,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使用的别克轿车(车牌号:云AD7555)被批准继续留用。
 
  (五)车辆编制管理及车辆编制核定落实情况
 
  20XX年4月,根据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进行核定的通知要求,呈贡区于20XX年5月7日召开了全区汽车定编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通过了我区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方案,本方案核定的一般业务用车编制为82辆,接待用车编制为4辆,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用车编制44辆,离退休干部所需的服务用车8辆,专业技术和特种专用车39辆,共核定车辆编制177辆。根据呈贡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须预留机动数24辆。经20XX年5月21日昆明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暨昆明市呈贡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20XX年5月24日呈贡区委一届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把我区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下发到我区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六)车辆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区进一步明确了区财政、区纪检监察局等车辆定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察局每逢国庆节、春节等节假日都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全区各单位公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区财政局严把购车资金管理关。同时,为适应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的需要,我区于20XX年5月出台了《呈贡区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及管理办法》,使我区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和购置审批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我区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10月26日,云南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到我区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重点抽查了雨花街道及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材料,对呈贡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好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部分单位部门由于改制或重组的原因使用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车辆;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上还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的薄弱环节。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专项督查、检查和清理工作,我区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探索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使用的办法措施,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察,严格按要求管好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交通安全法规、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从各类媒体报道以及身边发生的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三是树立良好的公务人员形象,从思想和制度上,堵塞公务车辆管理的漏洞,管好用好公务用车,遵章守法,安全第一,为推进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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