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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XX〕15号)要求,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厅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厅长任主任,办公室和行政服务大厅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有关人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在办公设施的配备、经费保障上均予以优先。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考核,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我厅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我厅先后制定完善了《河南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河南省环保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河南省环保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河南省环保厅环境宣传信息通报制度》、《河南省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任务分解表》、《河南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责任分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决策内容、工作规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机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予以规范,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提高环保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奠定了基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我厅又制定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厅办公室、法规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三、多措并举,深化公开
 
  (一)加强载体建设,推进全面公开
 
  加强载体建设,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前提。我厅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网络、媒体、行政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网站建设
 
  20XX年初省环保厅组建后,围绕“透明、服务、民主”的宗旨,对原有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强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建设了门户网站群,图、文、视频信息并举;对政务公开相关网站栏目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向社会公布领导同志的简历、分管工作,厅内设机构、职能分工、政务值班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环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释义;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年报、空气质量日报、周报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周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等环境信息。
 
  在交流互动方面,按照现有的办公模式和电子政务的要求,以无纸化办公为目标,积极打造自动化网络办公环境。对不涉密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工作要求等政务事务信息,一律在内网公开,实行内部资源共享。
 
  2、推行网上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厅的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务信息发布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交流互动的桥梁。门户网站的在线服务功能目前开设了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四部分,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1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在线服务,并对受理和审批的项目进行了公示。20XX年,我厅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公示共计877条,审批公示314条。
 
  3、发挥媒体作用
 
  充分发挥环境宣传阵地的作用,与河南法制报联办《环境保护》专版,开展环境保护为企业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有奖征文活动,收到了一批题材新颖、见解独到的优秀稿件。与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联办《环保中原》专栏,建立河南环境宣传网站。播发各类环境新闻稿件,《环境宣传网》即时更新内容,全面宣传报道了我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和各地环保工作动态。20XX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731条。
 
  4、大厅规范运作
 
  按照“凡批必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的行政审批规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先经过行政服务大厅,由行政服务大厅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受理,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省环保厅外网进行公示。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按照“谁受理、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当时能办的不出门、当天能办的不过夜、当前能办的不拖延,一般性行政审批手续限时办结。明确要求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规范办结,需要领导签批的重大审批事项,由分管领导到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签批,保持了“审批行为零违纪、承诺办件零超期、热情服务零投诉”的优异成绩。
 
  5、投诉热线畅通
 
  我厅开通了“12369”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及时接听受理、依法查处群众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20XX年,受理各类环境违法举报件18269件,已处理18195件,结案率为99%,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民排忧解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
 
  1、围绕省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务公开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省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如我厅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挂牌督办、黑名单、区域限批案件违法事实及解限情况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化,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环保验收、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门户网站的在线服务功能,就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1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在线服务,并对受理和审批项目进行公示。20XX年,我厅主动公开受理公示877条,审批公示314条,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处、自然生态保护处﹑辐射环境管理处等多个业务处室。
 
  2、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管理,我厅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由厅领导及有关处室、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审查研究,必要时召开群众听证会。针对我厅的67项服务和审批项目,科学制定工作流程图,优化固化工作流程,标明廉政风险防范点,并汇编成册归档,深化了廉政建设。
 
  我厅继续通过法律、行政等多项措施,加大对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全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内部制约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监察体系,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方位清理审核。20XX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52件,废止的3件。
 
  在强化内部公开方面,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变更情况,便于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互相配合工作开展;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厅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公开政府采购、基建工程、重大决策等情况;公开车辆使用、会议管理、公务接待、人事管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按规定公开的其他情况,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3、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设专人专管,务求实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使公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我省的环保工作。20XX年,主动公开信息6076条。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XX年,共受理公众及社会团体、单位提出的申请8件,已全部答复;受理人民网网友对省委书记及省长留言201件,已办结187件,14件正在办理;受理省政府网上咨询42件,已全部办结完毕;受理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中领导信箱、投诉、咨询建议共964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再接再厉,开拓创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厅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公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积极推进项目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条例》全面实施。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的协调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保密宣传力度。全面把握《条例》中关于保密审查工作的要求,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作为环保业务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厅工作人员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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