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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农业局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87号)和市、县财政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自查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对我局20XX年度各级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检查中没有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有私分、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所检项目绝大部分均已通过考核验收,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发挥良好效益。通过财政支农奖励扶持,有力推进我县农林业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组织化方向发展,加快了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截止到20XX年10月18日,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贴工作全面圆满完成,共接受农户申请表319份,补贴机具385台(部、组),其中收获机械40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台);农用动力机械 130台(手扶38台,轮拖82台)、耕整地机械147台(旋耕机102台,开沟机7台,灭茬机13台,微耕机17台,水田耕整机1台,铧式犁7台);种植施肥机械56台(组)(插秧机11台,育秧设备4台,育秧硬盘30组,水稻直播机3台,旋耕播种机8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1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台。补贴机具总价值1326.2318万元,补贴资金总额为363.986万元,农民个人出资962.2458万元。专项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362号)和《安徽省县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规范操作,严格把好补贴申请资格审查关、资格确认程序关、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关、差额购机销售关、机具喷字核实关以及建档资金结算关。
 
  2.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根据县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铜陵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铜农〔20XX〕186号)文件要求和20XX年度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考核验收总体计划安排,自20XX年11月中旬开始,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项目考核验收小组,分别由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建设现场,对20XX年度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了考核验收。为保证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考核畜禽养殖小区从县畜牧兽医局、考核花卉苗木项目时从林业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新增固定资产考核工作由安徽世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考核采取深入现场查看与室内查看台帐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查看考核为准。
 
  考核验收结果经报请20XX 年1月25日下午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最后审定,会议研究决定20XX年度应兑付县特色农业科技扶持专项资金282.88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项目18.5万元;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奖励19.9万元;生姜、牡丹等特色高效农业项目52.38万元;表彰奖励项目132.1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截止20XX年5月10日,该项资金(包括市下达的39.8万元畜禽养殖小区补助资金)共322.78万元,已全部通过县财政大平台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3.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20XX年省财政安排城山现代农业示范区专项资金320万元,年初,根据城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实际,依据《铜陵城山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在示范区核心区选择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2个方面作为项目扶持重点,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会议,确定了铜陵新桥高科技现代农业示范园、铜陵县水产开发总公司、铜陵新农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并编制印发了《铜陵城山现代农业示范区20XX年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计划总投资695.8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11.11万元,其中:铜陵新桥高科技现代农业示范园百亩葡萄连栋大棚及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03.9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80万元)、铜陵县水产开总公司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78.79万元(省级专项资金40万元)、铜陵新农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 428.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00万元)。项目建设得到了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县农业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印发的《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切实加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通过一年的建设,三个项目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专项资金320万元也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分别是铜陵新桥高科技现代农业示范园80万元、铜陵县水产开总公司40万元、铜陵新农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万元。
 
  4.新型农民培训。我县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从3月开始,到8月中旬全面完成,共开班60期,培训结业学员4029人,占任务的101.2 %,培训超任务46人。其中宏愿2000培训中心和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共举办农民创业培训3期,培训103人;宏愿2000培训中心等六家培训基地共举办57期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结业学员 3926人(超任务46人)。我局于9月21日-26日,会同县财政局和县监察局对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经验收全部合格。20XX年10月1日,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将验收请况进行公示,20XX年10月8日,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联合将项目验收情况呈报市农委。
 
  截止20XX年9月21日,我县新型农民培训已全面验收完成,培训结业学员4029人,占任务的101%。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XX〕58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于6月底预拨资金50%,计107.565万元,在9月底拨付资金64.539万元,支出进度不低于80%。我县新型农民培训全面验收完成后,在11月底拨付资金43.026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支出进度达到100%。各级培训经费共215.13万元,分别是:铜陵新桥高科技现代农业示范园26.15万元,铜陵白姜科技示范园19.72万元,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62.39万元,铜陵县宏愿2000培训中心74.27万元,铜陵县老洲乡光辉蔬菜标准化科技示范园20.15万元,铜陵市农科所12.45万元。
 
  5.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20XX年我县承担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民生工程项目2700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将27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进行了细化分解,分别为:城山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400亩(铜陵农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亩、铜陵牛山现代生态农业园100亩、铜陵新农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亩);顺安镇新桥高科技农业示范园200亩;钟鸣镇1400亩(梧桐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亩、铜陵玉龙蔬菜种植有限公司200亩、铜陵县市外桃园农业专业合作社 100亩,铜陵市牡东农业专业合作社100亩);西联乡500亩(铜陵中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亩、铜陵诚净绿色生态种植有限公司100亩、铜陵胜利农业有限公司100亩、老观村土地流转合作社100亩、铜陵广源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老洲乡光辉村建设200亩。
 
  截止20XX年11月20日,我县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通过市级验收。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按每亩4500元给予补助,市、县按5:5配套,另对新购标准钢管大棚市级按每亩2000元给予奖励,项目所在乡镇、村市财政奖每亩行政经费500元。20XX年我县27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实际总投入达到3141.7万元。其中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共137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补助607.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投入1770.7万元(含大棚补助),另市财政安排工作经费补助135万元。目前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各实施单位。
 
  6.标准化水面建设项目。20XX年铜陵县1000亩标准化水面建设任务分解,通过层层筛选和反复研究确定,并上报市农委批复,1000亩实施单位分别是:安徽四洋养殖公司300亩、县水产开发总公司100亩、铜陵县铜大禽业有限责任公司250亩、铜陵蓝青养殖专业合作社100亩、铜陵县东河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100亩、铜陵平湖养殖有限公司150亩。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6家项目实施单位均分别在9月份提前完成了标准化水面建设工程任务,并投入养殖生产。10月24日至11月22日,由市农委、市财政局会同县农业、财政部门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通过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台账、看现场方式,对照标准化鱼塘建设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合格。
 
  该项目总投资279.81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0万元(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补助给建设单位,市县财政按1:1配套),项目实施单位自筹129.812万元(安徽四洋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自筹12.2984万元;铜陵蓝青养殖专业合作社自筹11.7万元;铜陵县水产开发总公司自筹12万元;铜陵铜大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筹66.5万元;铜陵平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自筹22.07万元;铜陵县东河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自筹2.2436 万元。)。并于12月29日由铜陵永昌会计事务所进行了项目建设竣工结算专项审核。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专项帐户,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确保标准化鱼塘建设顺利开展。
 
  7.农村土地流转。20XX年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土地流转效益年”活动,落实土地流转各项扶持政策等。农村土地流转累计面积达到为128579亩(耕地),占全县二轮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61%,规模经营面积为107500亩,规模化经营程度达50.9%。根据市、县土地流转奖励政策,20XX年共争取到市级20XX年度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748万元,县财政安排553万元用于兑现20XX年度土地流转规模户奖补(含历年应兑未兑资金217万元),已全部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于20XX年2月8日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8.退耕还林资金。20XX年,我县发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资金及现金补助共计380.425万元,该项补助资金已全部及时地按要求通过“一卡通”向全县退耕还林农户进行了发放。
 
  9.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该项目为我县金山苗木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省林业厅合作社专项资金,实施金山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扩建项目,项目申请省级财政15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扩建苗木基地面积200亩,栽植桂花,紫薇、黄山栾树等精品苗木5.4万余株,引种栽培观赏牡丹200株。项目已完成投入21.76万元(不含土地入股资金),其中苗木13.2万元,机械费用7.2万元,人员工资1.36万元,目前县财政已预拨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待项目完成验收后将拨付余下的资金。
 
  10.林业贷款贴息。20XX年本年度我县林业小额贷款余额173万元,共贴息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19万元,省级财政0.41万元,涉及造林大户6户,主要用于对650亩(毛竹林450亩、杨树林200亩)造林地进行抚育。目前5.6万元贴息已全部拨付到6户造林大户。
 
  11.生物防火林带建设。20XX 年我县对重点造林地块进行了防火线的铲除工作,聘请了专门的护林人员;除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外,为增加储备,筹集资金购置了风力灭火机12台、油锯6 台、灭火水枪15台、阻燃服55套、水壶50个,灭火弹720枚。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新开设防火道10公里,防火隔离带20公里,清理防火道20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0公里,大大提高了我县森林防火综合能力。省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县财政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防火演练,购置森林防火器材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1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0XX年县财政下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万元,县林业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24万元,26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20XX年我县的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全面完成了省下达我县500亩松林超前采伐任务,同时对全县3.65万亩的松林中的枯死树进行了全面清理,消除了松材线虫病发生的隐患,并通过了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的检查验收。县财政下拔的2万元,主要用于天门镇西垅村松材线虫病超前采伐。县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列支的24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清理枯死树工作。具体为钟鸣镇3万元,其中狮峰村2.0万元、金桥村1.0万元。顺安镇 5万元,其中星月村2万元、城山村和明湖村各1万元。天门镇11万元,其中郎坑村5万元、西垅村和蟠垅村各2万元、金塔村1万元。西联乡2.0万元。叶山林场2.0万元。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足额拨付到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撒“胡椒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一些农业项目计划规定配足配套资金,但基层单位多数无力配套,使项目总体计划不能全部实现。
 
  三是农业投入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实际操作中,农业投入不足,达不到增长幅度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严重制约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影响农业竞争力。
 
  四是农业投入要素比例失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能满足农业底子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的现实需要。由于地方财力紧张,难以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农业基础设施支出总体投入比例小。
 
  五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分散,我县缺少拉动地方农业大发展的重点工程和龙头产业,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不精细,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影响支农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
 
  六是支农项目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各项支农资金和项目实施需要农业部门经常开展政策宣传、人员培训、会议部署,以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都需要一定交通费用、办公耗材等工作经费保障,但是工作经费安排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强县的意识,争取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县,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打捆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政策工具,引导农业企业、大户、合作社、农民“互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大对支农项目的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制、项目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专户报账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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